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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搜狐IT獨家獲悉,富士康再次爆出天價索賠官司,本次索賠金額達到7000萬元,索賠對象為富士康兩名離職員工以及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院已經正式受理此案,本案將在9月25日9點30分在在深圳中院開庭訴訟。
據悉,柳相軍與司少青係富士康科技集團旗下深圳富泰宏精密工業有限公司、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職員,兩人早間跳槽至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以侵害商業技術秘密向上述被告索賠金額高達7000萬元。
根據比亞迪公司官方網站資料,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龍崗區葵涌街道延安路,于1995年2月在深圳成立,是一家具有民營企業背景的香港上市公司,目前為全球第二大二次充電電池生產商。擁有IT零部件制造和汽車制造兩大產業,主要產品包括二次充電電池、塑膠件、液晶顯示屏以及汽車等,目前比亞迪手機領域的主要客戶包括摩托羅拉、諾基亞、愛立信、京瓷、飛利浦等國際通訊業巨頭。
富士康要求法院判令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商業技術秘密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要求法院判令柳相軍與司少青立即停止披露原告商業技術秘密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並向上述三被告索賠金額高達7000萬元。
這是富士康繼起訴《第一財經日報》編委翁寶和記者王佑後爆出的另一起天價索賠案。今年6月15日《第一財經日報》刊發了記者王佑採寫的《富士康員工:機器罰你站12小時》的報道。鴻富錦公司起訴該報記者王佑和編委翁寶“侵犯名譽權”,索賠3000萬元,並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目前被訴記者財產已經解凍,並將訴訟標由3000萬變更為1元。
搜狐IT隨即向富士康科技集團證實此事,外聯部一位工作人員以不知情為由拒絕了搜狐IT咨詢。搜狐IT聯係兩名被告未果。(完)(董曉雷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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