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年時間內,就銷售14萬多條假香煙,涉案金額達725萬元。近日,市檢察五分院以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批準逮捕了4名犯罪嫌疑人。
2007年3月以來,李某夥同張某、王某共同籌資在重慶銷售假煙,由張某負責聯係購進假煙。他們銷售的假煙品種繁多,既有 “中華”、“天子” 等高檔煙,也包括僅幾元的“宏
聲”、“朝天門”等,主要集中在江北、沙坪壩等主城各區進行銷售。
為了謀取更多的利益,李某等人先後在南岸區租用了四個房屋用于存放假煙,張某還先後于2007年4月和11月招募了劉某等人專門負責假煙銷售、配送和運輸等工作。犯罪團夥內部分工明確,每筆銷售假煙的收入都會存入固定的銀行賬戶內,每人的假煙銷售量也都被統一記錄在冊。
2008年3月16日,市煙草專賣稽查總隊在公安機關的配合下,將該團夥停放在南岸區某居民小區門口的一輛運送假煙的長安面包車查獲,當場從長安車上搜出卷煙275條。後根據線索,有關部門在犯罪嫌疑人租用的位于南坪的三個倉庫內,分別查獲各類卷煙5468條、7000條、3050條,共計15518條,價值203萬元。經鑒定,查獲的所有卷煙均係假冒偽劣卷煙。從查獲的銷售賬本統計顯示,截至案發,李某等人已經銷售假煙14萬余條,銷售金額達522萬余元。 (記者 周雪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