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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長三角頻道4月16日消息:部分樓盤合同撤銷率(含預訂)畸高經晨報報道後,引起廣泛關注。針對上述問題,上海市房地局日前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對上述定金合同撤銷率較高的樓盤,房地局將做進一步調查。一旦發現房地產企業存在違規操作行為,將按照法律法規和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規定予以查處。
上海市房地局同時表示,下階段將進一步改進信息發布方式,按照合同類型分類公布合同撤銷信息。
晨報報道的部分樓盤合同撤銷率畸高問題不僅受到廣大市民關注,而且引起了有關部門和部分房地產商的注意。但對合同撤銷率畸高問題,記者採訪的多個銷售商不約而同地指出,高撤銷率在于主管部門的交易服務係統不能區分購房人逾期簽約與真正的撤銷合同。
上海金滬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的高小姐解釋說,房屋銷售的通常程序是:購房人看中一套房子後,繳納數萬元(一般2萬至5萬元)不等的定金,與房產銷售公司簽訂定金合同,約定數天(一般7天至15天不等)內簽訂預售(期房)或者銷售(現房)合同。
與此同時,在上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網絡係統中,被預訂的那套房子由原來顯示為“可售”狀態的綠色變為粉紅色,示意此房已有人預訂,不再可售。但在實際銷售中,經常出現購房人因銀行放貸推遲等原因,推遲簽訂預銷售合同的情況。而一旦出現逾期,登記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網絡係統中的該套房源就會重新“返綠”,即由不可售重新變成“可售”。這時,交易係統即將此種情況視作合同撤銷一次。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上海市房地局解釋說,在引起質疑的樓盤中,“18個樓盤開盤至今,網上共簽訂預售合同8971套,撤銷297套,預售合同撤銷率為3.3%,基本正常,但這些樓盤的定金合同撤銷率較高。”上海市房地局有關人士說。
按照上述解釋,合同撤銷率高達30%至40%的受質疑樓盤,大多屬于預訂合同撤銷,而不是預售合同撤銷。但記者注意到,以18個樓盤中的一樓盤為例,在1100多個買房人中,竟有900來人“逾期簽約”。預訂合同的撤銷率畸高同樣令人費解。
對記者的這一問題,一位不願具名的房地產研究專家認為,無論是合同撤銷率還是逾期簽約率,正常情況下一般都不會超過10%,超過了10%就是異常,“需要切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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