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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長三角頻5月8日消息:顧客要求雙倍返還定金 雙方對定金數額存在爭議 法院要估價後再審
●案件內容:顧客稱久光百貨延期交付婚戒,導致自己結婚時沒有婚戒戴,要求返還雙倍定金2萬余元。
●久光表態:法律規定定金不能超過貨款20%,所以發票上的10880元是貨款而非定金,只能按10880元的20%賠付定金。
●法院審理:涉案婚戒價值不清,送評估後再審。
在上海久光百貨有限公司(簡稱久光百貨)ENZO櫃臺訂做的婚戒遲遲未能交付,新娘施小姐在婚禮上沒有婚戒可戴,隨後將久光百貨告上法院,要求雙倍返還定金2萬余元。昨日,靜安區人民法院開審此案。
“結婚時沒有婚戒戴”
今年1月18日,施小姐在久光百貨ENZO櫃臺訂做婚戒一對,約定30個工作日後取貨,並“當場交納定金10880元”。然而,過了約定日期後,久光百貨並沒能按時交貨。“結婚時,我沒有任何戒指可以使用,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損害。”施小姐說。婚後,施小姐將久光百貨告上法院,要求其返還雙倍定金21760元。昨日在庭審中,施小姐提供了兩張印有ENZO定金字樣的定金單、一張由久光百貨出具的面額10880元的發票。
定金不能超過貨款20%
對于延誤交貨給施小姐帶來的不便,久光百貨在法庭上表示道歉,但並不同意施小姐的訴訟請求,其代理人潘先生說:“施小姐交付的10880元並不是定金,而是全部貨款。”
潘先生說,施小姐購買婚戒時只看中一款成品,但因需要刻字,才改為訂做的,“那款對戒的價值就是10880元。”
潘先生還舉例證明說,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定金的金額不能超過貨款的20%,因此該筆交易中實際的定金數額應該為10880元的20%,即2176元,“我們願意雙倍返還定金,但數額不是10880元的兩倍,而是2176元的兩倍。”
由于雙方對于涉案婚戒的價值以及定金數額有異議,法院決定將涉案婚戒送至專業評估機構評估,將擇日開庭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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