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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上海頻道記者 劉丹5月10日報道:記者9日從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軌道交通分局獲悉:4月15日至今,上海軌道警方依法對700余名違法攜帶危險物品的軌道交通乘客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警方在他們攜帶的箱包內共查堵各類危險品1200余件,這些危險品主要有液化氣鋼瓶、煙花、油漆、裝修膠水等。
為進一步確保軌道交通安全,自4月15日起至今,上海警方共出動警力2萬余人次,出動警犬400余批次,在上海軌道交通161個車站對乘客攜帶的10萬余只行李箱包進行了臨時檢查。
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軌道交通分局黨委副書記劉海明表示,除了對軌道交通乘客進行開箱臨檢外,上海軌道警方還將著重對通過軌道交通運輸從事快遞包裹業務的人員加大檢查力度,以消除上海軌道交通安全隱患。
據透露,近日,攜犬民警在上海軌道交通八號線人民廣場站查獲攜帶1只液化氣鋼瓶進站乘客吳某,當勸說其離站遭拒後,民警依法將其帶至派出所調查,並依法對吳某處以行政拘留。
4月30日,攜犬民警在上海軌道交通二號線中山公園站查獲一乘客,其隨身攜帶的箱包內,裝有80枚煙花。經民警教育後,乘客改乘地面非公共交通工具。
據悉,按照《上海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攜帶各類危險品進入軌道交通區域的乘客,經勸離不服者,警方可依法對其實施行政拘留、罰款或者警告等不同程度的處罰決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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