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舉報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最高獎20萬元-新華網
新華網 > 廣西 > 正文
2023 07/04 10:45:23
來源:南寧晚報

廣西:舉報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最高獎20萬元

字體:

原標題:舉報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最高獎20萬元

  廣西獎勵細則從舉報條件、標準等方面作出規定鼓勵舉報

  近日,自治區醫療保障局、自治區財政廳聯合印發《廣西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從舉報獎勵具體條件、標準,細化獎勵發放程序及期限等方面作出規定,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打擊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行為,共同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

  近年來,廣西醫保基金監管工作持續深入推進,自治區醫保局會同財政廳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廣西舉報獎勵工作實際情況,對原《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從舉報獎勵制度的適用範圍以及獎勵的條件、標準、程序等方面做出規定,並對獎勵辦法進行了修訂和增補。

  其中,《實施細則》明確了自然人(以下稱舉報人)向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反映涉嫌違法違規使用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基金、醫療救助基金等醫療保障基金行為並提供相關線索,經查證屬實應予獎勵的,適用本《實施細則》。

  在獎勵標準方面,規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對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最低不少於200元”,同時對案值的定義及認定進行了規定;細化了舉報獎勵標準,增加“舉報線索移交公安、司法、紀檢監察、衞生健康、市場監督等部門的,按照移交前查實的案值進行獎勵”;根據現實中內部人員舉報線索更具體明確的實際,增加對內部人員、原內部人員和競爭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舉報適當提高獎勵標準的規定;對多人、多次舉報獎勵發放規則進行了明確。

  在舉報獎勵程序方面,細化了獎勵發放程序及發放期限,要求負責發放舉報獎勵的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在舉報獎勵金額審定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舉報人;規定了獎勵領取程序、條件,同時還明確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有權收回通過偽造材料、隱瞞事實等方式騙取,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領取獎勵條件而領取的舉報獎勵,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此外,《實施細則》還明確舉報人為醫療保障部門工作人員或者受醫療保障部門委託履行基金監管職責的第三方機構工作人員,以及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行為人主動供述本人及其同案人員的違法違規事實,或者在被調查處理期間檢舉揭發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不適用本辦法。

  據悉,2019年以來,廣西各級醫保部門先後獎勵舉報人189人次,發放舉報獎勵57.01萬元,並連續兩年出現單人次獲最高獎勵10萬元,根據相關群眾舉報線索查實並追回醫保違規金額1000余萬元。

  權威解答

  1.舉報人向醫保經辦機構舉報是否可獲得獎勵?

  在實際工作中,舉報人可能無法準確區分醫保行政部門和醫保經辦機構,所以存在直接向醫保經辦機構舉報的情況。這種情況下,如果醫保行政部門已委託醫保經辦機構組織開展舉報處理工作,醫保經辦機構應該按照相關流程處理舉報;如果醫保行政部門未委託醫保經辦機構組織開展舉報處理工作,醫保經辦機構應該引導舉報人向醫保行政部門舉報,或者向醫保行政部門移交相關舉報材料。因此,舉報人向醫保經辦機構舉報符合領取獎勵的基本條件。

  2.社會監督員舉報是否可獲得獎勵?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指導意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均指出,建立醫保基金社會監督員制度,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和新聞媒體代表等擔任社會監督員,對定點醫藥機構、經辦機構、參保人員等進行廣泛深入監督。從目前規定看,社會監督員符合領取獎勵的基本條件。(記者彭媛媛 實習生郭金露)

【糾錯】 【責任編輯:蔣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