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記者從勞動部門獲悉,2010年1月1日,貴陽市年滿60歲,具有該市戶籍滿10年的居民,一次性繳納費用後,每人每月可領300元養老金。但其中8種情形不能參保。
不屬于參保范圍的有:享受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退職生活費;享受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人員的供養直係親屬生活補助費;享受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不具備參保條件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按照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領取生活費(如自願選擇參加本辦法規定的養老保險,應先停止定期養老待遇方能辦理參保);享受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退役金;享受移交地方管理軍隊幹部退休金和無軍籍職工退休金;享受其他政策規定的相關定期待遇(不含民政部門規定的重點優撫對象)。(吳玉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