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今年大規模培訓幹部的新形勢,我市將在縣(市、區)和市直機關幹部培訓中實施學分制管理辦法,幹部參加在職學習、脫產培訓、中心組學習、學歷進修、公開發表文章等均可核算學分。同時,將學分結果作為幹部年度考核、選拔任用和評先選優的重要依據。
實行幹部培訓學分制,是我市全面落實“大規模培訓幹部,大幅度提高幹部隊伍素質”任務實行的新舉措,促使幹部培訓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軌道。
學分制將幹部培訓課程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必修課以政治理論為主,旨在提高廣大幹部的政策理論水平和黨性修養;選修課涉及經濟建設、社會建設、文化建設、政策法規、心理健康、實用技術、知識素養等諸多方面,旨在提高推動工作開展的各方面能力。學分制要求每個幹部全年必須完成規定的必修課和1門以上選修課,取得規定學時才算合格。在此基礎上,多選則給予相應獎勵學分。在各縣(市、區),學分制管理對象已由鄉科級以上幹部、後備幹部和優秀股級幹部,擴大到基層幹部。年終,組織部門將每名幹部學分核定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記入幹部學習檔案,作為年度考核和幹部提拔任用的依據。
今年,我市將舉辦市直縣處級幹部進修、青年幹部培訓、黨外和女幹部培訓等15期主體班,培訓幹部達900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