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頻道 > 正文
 
中日關係
2011年04月11日 15:02:54  來源: 新華網 【字號 】【收藏】【打印】【關閉

  1972年9月25日至30日,日本首相田中角榮訪問中國。9月29日在北京簽署《中日聯合聲明》,實現了兩國邦交正常化。翌年1月,兩國互設大使館,中國在大阪、福岡、札幌、長崎,日本在上海、廣州、沈陽和香港分別開設總領事館。日本在大連設有駐沈陽總領館辦事處,在重慶設有駐華使館領事部辦事處。1978年8月12日,兩國締結《中日和平友好條約》,以法律形式確認了《中日聯合聲明》的各項原則,為中日關係的全面發展奠定了政治基礎。同年10月鄧小平副總理訪日,雙方互換《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批準書。1998年11月,江澤民主席對日本進行國事訪問,這是中國國家元首首次正式訪日,雙方共同發表了《中日聯合宣言》,為兩國在新世紀發展友好合作關係確立了行動指南。2006年10月,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對中國進行正式訪問。兩國發表聯合新聞公報,雙方同意,努力構築基于共同戰略利益的互惠關係。2007年4月,溫家寶總理對日本進行正式訪問,雙方發表了《中日聯合新聞公報》,就構築“基于共同戰略利益的互惠關係”(以下稱戰略互惠關係)達成了共識。2008年5月,胡錦濤主席對日本進行國事訪問,雙方發表了《中日關于全面推進戰略互惠關係的聯合聲明》。這份文件在繼承已有3個政治文件原則的基礎上,根據中日關係的新發展,確定了兩國關係長遠發展的指導原則,規劃了兩國關係的未來發展,成為中日之間第4份重要政治文件

    中國政府對日政策:

    胡錦濤:

     2008年5月:胡錦濤主席對日本進行國事訪問。胡錦濤在同日本首相福田康夫會談時強調,中日關係正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面臨進一步發展的新機遇,雙方應共同努力開創中日戰略互惠關係全面發展新局面。胡錦濤就推進中日關係和擴大兩國交流合作提出重要建議。

    胡錦濤在日本早稻田大學發表重要演講時指出,歷史是最富哲理的教科書。我們強調牢記歷史並不是要延續仇恨,而是要以史為鑒、面向未來,珍愛和平、維護和平,讓中日兩國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讓各國人民永享太平。胡錦濤還就共同推進中日戰略互惠關係發表了看法。

    中日經貿合作:胡錦濤提出4點建議(2008年5月)

     2007年12月28日:發展長期穩定、睦鄰友好的中日關係,實現和平共處、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發展的大目標,既是兩國人民的共同心願和期待,也是兩國領導人和政治家的共同責任和使命。

     2006年10月18日,胡錦濤主席在人民大會堂會見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時說:雙方須從戰略高度和長遠角度來審視和把握兩國關係,堅持和平共處、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發展的大目標,堅定不移地推動中日關係長期健康穩定向前發展。

    實現中日關係長期健康穩定發展,首先,要加強政治互信。要恪守《中日聯合聲明》等三個政治文件的原則。本著“以史為鑒、面向未來”的精神,正確認識和對待歷史問題。不再發生傷害戰爭受害國人民感情的事。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妥善處理臺灣問題。不斷鞏固和加強兩國關係的政治基礎。第二,要深化互利合作。採取切實措施,擴大雙方在貿易、投資、科技等領域的合作,尤其要加強能源、環保、信息通信技術、金融等領域的合作,實現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第三,要擴大人員交往。進一步加強兩國政府、議會、政黨、團體、文教、青年等方面的往來與合作,不斷增進兩國人民的了解和友好感情。第四,要加強兩國在地區和國際事務中的溝通與協調,共同構築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的中日友好和互利合作的新格局。

     2005年4月23日,胡錦濤主席出席在印尼舉行的亞非峰會時會見小泉首相,就發展中日關係提出5點主張:

第一,要嚴格遵守《中日聯合聲明》、《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和《中日聯合宣言》三個政治文件,以實際行動致力于發展面向21世紀的中日友好合作關係。第二,要切實堅持以史為鑒、面向未來。第三,要正確處理好臺灣問題。第四,要堅持通過對話,平等協商,妥善處理中日之間的分歧,積極探討解決分歧的辦法,避免中日友好大局受到新的幹擾和衝擊。第五,要進一步加強雙方在廣泛領域的交流和合作,進一步加強民間友好往來,以增進相互了解,擴大共同利益,使中日關係健康穩定地向前發展。

     胡錦濤會見日本首相鳩山由紀夫 就中日關係發展提出5點意見(2009年9月)

     胡錦濤出席中日青年世代友好聯誼晚會並致辭(2007年6月)

   1 2 3 4 下一頁  

分享到: 分享新華微博
分享到QQ空間 分享到騰訊微博
延伸閱讀:
( 編輯: 海若 ) 【字號 打印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