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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套路貸”須法律精準發力
2018-08-16 作者: 記者 曾德金/整理 來源: 經濟參考報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級法院加大對借貸事實和證據的審查力度,嚴格區分民間借貸行為與詐騙等犯罪行為,嚴守法定利率的司法紅線。針對民間借貸中涉嫌通過“虛增債務”“收取高額費用”等方式非法侵佔財物的“套路貸”詐騙等新型犯罪行為,通知明確要求予以刑事打擊。

  網民“葉青”認為,“套路貸”的目的不在于吃本金、吃利息,而是利用借款人著急用錢又無法從正規金融機構貸款的境況,通過一步步設套,最終非法佔有受害人的財産,本質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

  據媒體報道,相當數量的民間借貸案件中,借款每人平均向法院表示自己遭遇“套路貸”,但由于出借人的證據鏈條完整而敗訴。網民認為,打擊“套路貸”亟須法律精準發力。

  “‘套路貸’屬于知法犯法,這是一個法治社會所不能容忍的。司法需要與時俱進地關注新問題,此次最高法對‘套路貸’做出明確判斷,正視了基層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問題。”網民“張璁”説。

  網民“鐸印”建議,除了出臺相關法律進行專門釋法,從法律上明確“套路貸”的非法性質,還要加強宣傳,將“套路貸”的特徵告知公眾,鼓勵受害者積極舉報、維權,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讓實施“套路貸”者無處遁形。有關部門要依法履行職責,加大金融案件辦案力度,嚴厲懲處擅自設立金融機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網絡傳銷、高利轉貸以及“校園貸”“套路貸”,從嚴懲治以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侮辱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間貸款的嚴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壞社會穩定的犯罪行為,保障人民群眾財産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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