掮客在藝術市場的那只翻雲覆雨手
2013-12-09   作者:唐子韜  來源:上海證券報
分享到:
【字號

    從拍場上的買手,到畫廊的掮客,或是“大佬們”的槍手,他們是這個行業的非主流人群,卻往往手握重要資源。從古至今,藝術品經紀人是市場不可或缺的一類從業者。他們的個人作用有時候並不亞於一、二級市場中的各類機構。

  藝術品中介

  剛剛從國內某大型外資畫廊辭職的劉小姐最近接了一單“買賣”。一個藏家想通過她買件作品。為此,她開始在朋友的圈子裏打聽詢問。
  這位藏家認準了某藝術家的作品,但國內市場上比較少見,只能通過私人途徑尋找。終於,劉小姐找到了這位藝術家的朋友,後者答應以100萬人民幣的價格出售一件作品。一次全款轉賬,雙方約定明年2月份交畫。
  生意做成,劉小姐獲得買家和賣家各10%的佣金——20萬元人民幣。“這是一般的行規,國際慣例中間人(藝術品經紀人)的佣金比例是10%-50%。佣金比例的高低要看藝術家的情況。”
  劉小姐告訴記者,一般來説,一線藝術家佣金比例相對較少。這類藝術家的作品比較搶手,每年國內外的展覽、博物館的收藏,甚至是知名畫廊的代理,足以讓藝術家的作品流通起來。而對於這些藝術家來説,私人藏家的民間零散收藏並不是他們的興趣所在。
  “國內藝術家作品的價格往往分兩種情況,一般對於有名氣、不愁賣的書畫家來説,工作室價格相比市面上要貴,這其實保護的是傳統畫廊的利益,這也是‘書畫市場’這個行業的行規。不然,從藝術家家裏拿畫的人多了,市場價格就會亂。”劉小姐説,“但對於當代藝術家來説,工作室價格通常要比市面價格便宜一些。這可能是因為當代畫廊的整個産業也不成熟,藝術家往往希望在短時間內多賣作品。在他們看來,作品只要比賣給畫廊的貴些就合適。而賣給畫廊的價格往往是公開價格的一半。”
  目前,藝術品經紀人行業的從業者,除了畫廊經理、拍賣行經理,甚至藝術家外,還有一些是長期旅居海外的策展人、學者甚至是藝術行業的留學生。因為是松散的非固定職業,藝術品經紀人從事藝術品中間交易環節過程中往往有很多靈活性。
  旅居法國多年的畫商孫乾告訴記者,在法國,藝術品經紀人通常要跟買賣雙方簽訂協議。“特別是一些藏家在購買藝術品後希望今後有所流轉,這就需要有合同,這是以後再出手的重要憑證。”
  “國外對於藝術作品的流轉十分在意,特別是要在拍賣行上拍的作品,幾十年甚至上百年的作品往往都有當初的交易合同。有些藏家會要求交稅憑證。這為作品來源正當提供了保證。”但由於私人簽訂的合同往往缺乏法律約束力,在買賣雙方的要求下,經紀人往往會求助於畫廊。
  “如果是這種情況,藏家和藝術家的交易往往會通過畫廊來走程序。由畫廊方面出具正規的交易合同、繳稅憑證等等。而在這其中,藝術品經紀人的佣金就與畫廊一起結算。”孫乾説。此外,由於藝術品經紀人屬於個人中介行為,往往並不需要交稅。

  造就行業神話

  藝術品經紀人的行當由來已久。在中國古代,人們將專門從事這種中間人行當的人稱為“牙人”,他們與交易雙方收取相應的佣金,促成交易。
  在上個世紀90年代初,中國當代藝術剛剛受到西方關注的時代,藝術家與西方買家之間往往需要這些“中間人”。在國內藝術市場還未興起的時候,很多藝術品經紀人同時也是策展人、藝術批評家,他們是藝術家的朋友,又因為策劃展覽、發表藝術評論,被國內外藝術界所熟知,但又不以“經紀人”為職業,因此,很容易成為買賣雙方信賴的中間人。
  而在同時代,也有一些獨具慧眼的藝術品商人理所當然地擔當着經紀人角色。他們當年的努力,讓自己後來成了這個行業裏的有名的畫廊業主。例如,香港的少勵畫廊老闆文少勵、漢雅軒老闆張頌仁都因曾經充當了中國當代藝術的中間人而聞名於海內外,並為他們自己積累了雄厚的資本和豐富的資源。他們是最早一批將中國當代藝術家介紹推廣到西方的畫商。他們在那個信息交流相對閉塞的年代裏,把中國當代藝術“推銷”給西方,並打造了眾多市場明星,也讓今天的藝術市場不斷地上演着幾百倍、上千倍投資回報的神話。

  不受保護的職業

  當然,如今在民間大部分藝術品經紀人尚處於“散兵游勇”的狀態。他們所具有的背景和操作經驗或許跟當年的那些“始作俑者”並無太大差別,但在今天這個信息發達的時代,藝術品經紀人的行當反而越來越不好做。
  “首先要防止的就是‘跳單’,藝術家和藏家本來是通過經紀人認識的,但通過一些渠道獲取彼此的&&方式後會單獨&&。”旅居意大利多年的蕭先生告訴記者。
  蕭先生説,當年他帶着一位意大利藏家認識了國內的一位藝術家朋友,藏家很喜歡對方的作品,不僅買了一些作品,還要給這位藝術家在海外辦展覽。可是,自從那次見面以後,中國藝術家就跳過蕭先生直接與意大利藏家&&。“很多次,意大利藏家與他見面我都不知情,他們之間再有什麼交易都跟我沒什麼關係了。”當然,除了感情上的傷害,更讓他感到氣憤的是他成了這筆長期買賣關係的局外人。這對於他這位從事藝術品經紀行當多年的人也是個教訓。
  此外,因為藝術品經紀人大多純屬個人行為,這讓他們的交易活動往往游離於法律之外,這也為這種“私人化”的交易埋下了不受法律保護的隱患。
  除了不受法律保護的所謂“合同”之外,藝術品經紀人幾乎很難從買賣雙方得到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據,因此個人信譽就變得尤為重要。
  “所以,我現在在國外幫國內藝術家做中間人,大多是以展覽的形式。我負責找投資人、買家,藝術家出作品。”蕭峰告訴記者,與機構合作讓他有了更多的保障。今年的威尼斯雙年展上,他幫助一家國內的藝術機構辦展,以策展人、經紀人的身份,從中獲得了不少收益。“與老外合作比較清楚,他們知道應該付出什麼代價、獲得哪些利益。即便這筆生意他們覺得不划算,他們也會給你一個合適的理由拒絕合作,讓你不至於名譽受損。而國內的藝術機構信譽度也好於個人。”
  在今天的藝術品市場中,從一級市場到二級市場,越來越多的買家是通過“買手”或中間人進行交易。一方面是對某些大型交易的背後“大客戶”身份的保護,另一方面,一些手握大筆資金的買家或藝術品基金,往往需要藝術品經紀人這種既懂得藝術品行情,又有買賣操作經驗的業內人士。
  然而,一個具有諷刺意味的例子就是,在去年北京海關清查藝術品偷稅、漏稅事件中,被公安機關長期“協助調查”的一些業內人士,大多是藝術品經紀人。他們憑藉多年的從業經驗和人脈,在這個行當游刃有餘。在長期的買賣經營活動中,他們甚至同時充當了“操盤手”和“替罪羊”的雙重角色。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誌等數字媒體産品,版權均屬經濟參考報社,未經經濟參考報社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載、播放。
 
集成閱讀:
金融掮客生財術 "雙軌制"惡之花 2013-07-25
3W咖啡:創業夢想的“掮客” 2012-07-06
銀行員工充當掮客 山西忻州驚現數億票據大案 2012-05-11
吳英案首席掮客現身稱不認為吳英詐騙了他 2012-04-25
糧庫變信貸掮客 農發行不良貸款初露端倪 2011-08-12
 
頻道精選:
[財智]誠信缺失 家樂福超市多種違法手段遭曝光[財智]歸真堂創業板上市 “活熊取膽”引各界爭議
[思想]投資回升速度取決於融資進展[思想]全球債務危機 中國如何自處
[讀書]《歷史大變局下的中國戰略定位》[讀書]秦厲:從迷思到真相
 
關於我們 | 版權聲明 | &&我們 | 媒體刊例 | 友情鏈結
經濟參考報社版權所有 本站所有新聞內容未經經濟參考報協議授權,禁止轉載使用
新聞線索提供熱線:010-63074375 63072334 報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57號
JJCKB.CN 京ICP備1202870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