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參謀:外出旅遊應購買意外傷害險
    2007-06-15    記者:張建松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上海電 隨著暑期到來,各地旅遊市場又迎來了旺季。上海市旅遊委的專家提醒,外出旅遊的遊客應主動購買旅遊意外傷害保險,上海市旅遊委要求旅行社積極向遊客推薦,並在組團出遊前向遊客明示保險公司可辦理的保險品種。
    據介紹,目前我國許多人出門旅遊還沒有買保險的習慣,這一方面是由于旅遊者自我保護意識淡薄,普遍抱有僥幸心理;另一方面是混淆了“旅行社責任險”和“旅遊意外險”兩個險種,誤以為旅行社責任險已經附帶了旅遊者發生意外時的保險責任。
    事實上,旅行社責任險是國家旅遊管理部門要求旅行社必須為旅客投保的險種,屬于強制險,是指旅行社在從事旅遊業務經營活動中,因旅行社的疏忽或過失、造成旅遊者損失而應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轉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行為,其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均為旅行社。
    這意味著,如果遊客的受傷或遇難是由旅行社直接造成的,將會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換言之,一旦遇到類似恐怖活動、地震、海嘯等不可抗拒的災害,或是高風險的旅遊活動造成遊客傷害時,保險公司可以拒絕賠償。
    上海市旅遊委的專家形象地比喻説,旅行社責任險相當于“保險絲”,其主要保護的對象是旅行社,對于遊客來説其作用十分微小。在旅行社為自己擰上“保險絲”的同時,遊客還應該為自己也係上一條結實的“安全帶”——投保一份意外險,用“雙保險”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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