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管特權人還是管特權車?
    2007-02-14    張颯    來源:現代快報
  現在大家都知道從車牌號看車內人的身份與等級了。比如説,“0”字打頭的“準警車”號稱特權車,能不惹的盡量別去惹。有人也以弄到這個“0”字頭為榮。對于“0”字打頭的特權車,民間早頗有怨言,有關方面順應民意進行整治,原本也算是好事一樁。《東方早報》2月13日報道,河南省公安廳決定對全省“豫0”號牌車輛進行清理整頓。其中提到一條:嚴禁“豫0”號牌車輛停放在酒店、歌舞廳等公共娛樂場所和風景旅遊區。
  禁止“0”號牌車輛停放在酒店、歌舞廳等公共娛樂場所和風景旅遊區,何解?如果這些車的確是去公幹,誰又能保證車子不停在酒店、歌舞廳門口呢?若要避免公車私用,或是避免公車出現在一些不應該出現的場所,最好的辦法是管好用車的人、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比如説,“0”字頭的車刷上相關部門的單位名字、上級部門的監督電話,這樣不管車子開到哪裏,都在群眾的監督之下。
  問題是用這車的人都是“內部人士”。事關自己利益,自然便扭扭捏捏,提得起卻放不下了。人是不好管的,因為大家拉不下面子,也舍不得自己的“特權”。相反,出臺個規定,指指點點那些個沒有具體指向的車牌號和車子,那可是容易多了。如此“中庸”,樣子十足,又不損害自己人利益,到頭來規定便自然而然地淪落成好看的花架子,寫總結時還能濃墨重彩地記上一筆。若真有決心,直接取消“特權號”不就一了百了了嗎?何須如此前怕狼後怕虎地煩神。要舍棄特權,重要的是公務人員舍棄“特權思想”,防止特權泛濫、杜絕特權侵犯民權,最好的辦法當是從思想上剔清源頭、取締特權,而不能僅僅從制度上“網開一面”地進行所謂的自我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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