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不能回避“體制”不公
    2009-06-17    武潔    來源:人民網
    6月11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在與網民交流時表示,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工資制度改革、財政投入體制改革、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將成為下一步工作的重點。(《三晉都市報》6月13日)
  盡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在闡述事業單位改革中,專門針對“事業單位改革是為了財政甩包袱,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將大幅度降低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水平”等説法進行了辟謠。不過,任何事情其實都不會空穴來風。之所以會一談到事業單位改革便有關于是否“甩包袱,降待遇”的擔憂,也絕非無中生有,一定程度上,可以説上述擔憂真實反映了公眾對于事業單位改革的普遍心態。
    正好比股市處于高位,人們才會有股價下跌的預期,這種逢高看跌的心態當然不能説是妄自揣測,而恰恰不乏基于常識的合理預計。從這個角度來看,假如事業單位的待遇本就處于低位的話,其實更應歡迎改革的變局來為改善和提高收入待遇創造更多的機遇才是。因此,之所以時下人們對于事業單位改革多有抵牾,甚至擔心改革會觸動自身奶酪,大幅度降低待遇,其實恰恰説明了事業單位人員的待遇正處高位,至少與同等資歷的非事業單位人員相比,事業單位人員的待遇有著絕對的優勢。事實上,當事業編制的掏糞工居然成為眾人爭搶的香飯碗,其實就足以説明問題。然而,當同等學歷,同等資歷,僅僅因為編制的不同,僅僅因為企業和事業之別便有著如此大的區分,當事業單位人員享受著體制內的額外好處與優厚待遇時,其實也恰恰是對體制外公眾的掠奪與盤剝。如此嚴重的不公,當然不應在事業單位改革的過程中被無視。
  事實上,既然是改革,就不可避免也不必回避觸動既得利益群體的奶酪,正所謂不破不立,只有破除既有的不公與屏障,才不會因為保護惰性而滋生低效,也才不會因為不公平而誘發不和諧。
  正如取消公費醫療,天塌不下來一樣,取消事業單位人員的超國民待遇,將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與退休待遇與企業單位統一起來,統籌管理,不僅理所當然,更無可非議。假如事業單位改革繼續維係原有的體制壁壘的話,則必將是不徹底、不完全,也注定將難以獲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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