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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禁令”有感
 
 新華網大連頻道 (2003-09-16 11:19)來源:大連日報
 

   廣西林業部門最近下達了“解禁令”,多達54種的“野生動物”重新獲準養殖和用于商業性經營,曾經被當作非典元兇的果子狸等如今又堂而皇之地成為人們餐桌上的美味佳肴。一石激起千層浪,經營者破涕為笑,好食者歡喜開懷,而有些人對“解禁令”不以為然,擔心因此對野生動物重開殺戒,表示拒絕食用。我們有必要這麼激動嗎?

  在非典肆虐期間,曾一度有“ SARS傳染源來自野生動物”的說法,鑒于當時的特殊情況,有關部門嚴禁一切違法捕獵和經營陸生野生動物的行為,是相當必要的。不過,隨著疫病得到控制以及人們對非典越來越多的理性認識,果子狸是非典元兇的說法一直都沒有得到國家權威部門和世界衛生組織的確認。在這種情況下,完全禁止對動物的合法利用也不合適,在非常時期採取的非常措施理應作出調整。“解禁令”的頒布,並不意味著可以濫捕濫殺倒賣走私真正的野生動物,對濫捕濫殺倒賣走私野生動物的現象,我們依然要加大打擊力度,絕不手軟。道理很清楚,進入“解禁令”的“野生動物”,不是來源于野外的陸生動物,而是那些人工馴養繁殖技術成熟、具備產業化繁育能力、不依賴野外資源為種源的陸生動物物種。說白了,今後人們吃的任何一種“野味”,都是經過人工飼養的“野生動物”。現在,有些野生動物的經營性馴養繁殖技術成熟了,讓其上桌,可以為人類提供更多的食源。豬、牛、羊、雞、鴨等家畜家禽,原本也是野生的,不正是經過人類的馴化,成為人類食源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嗎?何況,這類動物是很多中藥成分的來源,如中華鱉有大補功效,這是醫學上公認的。禁令如果不解除,這些與非典無關的動物就無法入藥,廠家也就無法正常生產。還應看到,馴養繁殖野生動物技術日臻成熟,在不少地方形成產業,對依靠養殖生存的群眾來說,是一條致富路,禁令不除,豈不堵塞了他們奔小康?經營戶們豈不賠慘了?

  有人對“野生動物”重返餐桌憂心如焚,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覺得“野味”不是“放心肉”。話又說回來了,難道豬、牛、羊這類“家味”就一定是“放心肉”嗎?曾幾何時,那些私宰未經檢疫的“家味”不也放倒了一些人嗎?如此說來,到嘴的肉要讓人吃了放心,關鍵在檢疫合格。將來,從養殖場到市場、再到賓館酒樓的“野味”,其衛生檢驗、監督必須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入口”前須層層把關,這樣,“野味”也會是“放心肉”了。再說了,進入“解禁令”的“野生動物”,也不全是用來吃,有些是用來科學實驗、觀賞,或讓其在醫藥等領域發揮作用。

  事實上,監管是否到位是真正杜絕濫捕濫殺野生動物的關鍵。因而,當務之急是盡快制定與“解禁令”相配套的法規,盡快完善各項實施細則,增強其可操作性。設立人工養殖野生動物管理機構不失為明智之舉,與此同時,參照國際人工養殖野生動物的慣例,制定人工養殖野生動物的飼養設施標準、營養標準、衛生標準和檢疫標準,建立“野生動物”的生產、銷售、加工環節的監督和檢疫制度,而加強執法力度是重中之重。 (完)
 

                                            編輯/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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