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集
新華社重慶8月1日電(記者周聞韜)暑假期間,不少校外培訓機構生意火爆,與此同時,由教育培訓引發的各類糾紛也呈上升態勢。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一起涉教育培訓類案件,法院認定培訓機構虛假宣傳,判決其退還培訓費用,並支付違約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原告馬某、李某、王某、楊某等4名家長為子女報名參加了校外培訓機構,並分別與該機構簽訂合同,約定機構為4人的子女提供升學培訓,並保證4個孩子能進入重慶知名中學學習。
合同簽訂後,4名家長分別向該機構繳納了9.5萬元至17.8萬元不等的費用,但4人的子女均未能進入指定名校就讀。後4名家長和機構就退款問題簽訂協議書,約定機構分8期退還費用,但該機構在退回首期款項後,再未退款,由此引發糾紛。
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之間就退款達成的協議書係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合法有效,理應遵守。協議書簽訂後,被告僅按約退還了第一期款項後就再未退款,該行為已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遂判決被告退還4名原告擇校費及培訓費4.7萬至8.8萬元不等,並支付相應違約金。
該案審理法官提醒,正值暑期,許多家長選擇校外培訓機構為孩子“充電”,但不少培訓機構也不同程度存在誇大宣傳的問題,家長在選擇培訓機構時,應當盡可能多渠道了解其辦學口碑,謹慎考慮,如遇侵權可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新聞評論
載入更多
-
大數據"坑熟客",技術之罪需規則規避
2018-03-02 08:58:39
-
高品質發展,怎麼消除“遊離感”?
2018-03-02 08:58:39
-
學校只剩一名學生,她卻堅守了18年
2018-03-01 14:40:53
-
有重大變動!騎共用單車的一定要注意了
2018-03-01 14:40:53
-
2018年,樓市會有哪些新變化?
2018-03-01 09:01:20
熱帖
熱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