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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深圳8月13日電(記者陳宇軒)深圳市人民檢察院13日發布消息稱,過去五年間,深圳證券期貨犯罪類型集中,內幕交易罪、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是證券期貨犯罪的主要類型。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當日發布的《深圳證券期貨犯罪案件白皮書(2015-2019)》顯示,2015年至2019年,深圳檢察機關辦理證券期貨犯罪案件共40件,其中涉嫌內幕交易罪的案件最多,有17件;涉嫌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的案件有15件,這兩種類型案件佔全部案件的比例高達80%。
該白皮書還顯示,近年來證券期貨犯罪呈現出一些新特點。比如,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案件屢屢發生,一些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或董事長非法攫取公司利益;此外,利用單位優勢和專業化分工實施的犯罪案件呈高發態勢,破壞證券市場秩序,社會危害性大。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余新喜表示,證券期貨犯罪較為隱蔽,犯罪手段專業化較強,偵辦周期長,取證難度大,建議完善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行政監管部門之間的資訊共用制度,實現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無縫銜接,提高監管效率和打擊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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