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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急救納入校園安全管理,守護師生生命健康
2020-10-19 08:49:23 來源: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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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救能力與校園安全緊密相關,也是學校對師生盡到安全保障責任的體現。

  據報道,10月12日晚,武漢一名14歲中學生夜跑時突然倒地。事發學校監控視頻顯示,學生倒地13分鐘後,附近社區醫院醫生才趕到進行心肺按壓急救;25分鐘後,120救護車將其送往醫院,當晚搶救無效死亡。事後,家長質疑該校在安全意識和管理機制上存在疏漏。

  從報道的視頻監控復盤此次搶救過程來看,急救顯然難言效率。孩子倒地後,教師並未立即組織施救,而被通知的校醫在7分鐘後趕來,也未採取急救措施,而是等到附近的社區醫生趕到後才進行心肺按壓急救。而此時已過去了13分鐘。相對于急救的“黃金4分鐘”的原則,這些措施無疑明顯滯後。如果孩子真是心源性猝死,那麼急救就沒有扼住命運的咽喉,搶到最大的生命希望。

  從這個角度來看,家長的質疑並非沒有道理。急救失之于遲滯,客觀而言,也暴露了學校急救能力的整體不足乃至是缺失,不僅對體育活動有管理責任的老師在學生倒地後束手無策,就連校醫也沒有專業表現,以至于家長質疑其從業資質。

  應當來説,此一個案恐怕還是當前學校急救能力狀況的縮影。一方面,對于青少年猝死的認識有一定的誤區,總認為青少年身體機能較之其他成年人更好,發生猝死的幾率很低,相對于其他校園傷害的防范更容易被忽視。另一方面,對于學校急救能力也沒有明確具體的要求,如已實施十多年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在這方面幾乎是空白。即便是近些年一些地方的學校安全管理立法,對此也沒有具體涉及。

  正因如此,中小學校急救能力建設缺乏應有的壓力與動力,在急救專業人員聘用、急救技術普及、急救設施設備配置等方面,普遍不同程度存在短板和不足。

  顯然,急救能力與校園安全緊密相關,特別是學生發生意外傷害後,這是提供有效處置的保證,也是學校對學生盡到安全保障責任的體現。而急救及時有效,最大程度減輕損害,則意味著一些糾紛可避免,對于學校安全管理也是種減壓。如學校提供的急救專業又及時,即便結果仍不能盡如人意,家長與社會的諒解程度也要高得多,善後等阻力也會更小。

  事實上,就在10月12日武漢事發的當天,新京報報道,教育部在對全國人大會議相關建議的答復中明確,將心肺復蘇和急救知識納入學校健康教育,將急救知識納入基礎教育相關課程,教育部將與中國紅十字會協同推進中小學急救知識教育。此舉,對提高學生應對突發安全事件的緊急救護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當以此為契機,把急救納入校園安全管理,提出具體而明確的要求和強制標準,以強化、提升校園安全保障水準。如,設置專業門檻,提高校園從醫的專業化水準,校醫必須具備從業資質和急救技能;加強培訓,提高體育教師、安全員等急救技能,為校園師生生命健康安全築起一道保護墻。(房清江)

【糾錯】 責任編輯: 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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