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吉隆坡4月6日電(記者劉彤 林昊)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6日宣布,最高元首穆罕默德五世已同意他的請求,批準7日解散國會,準備舉行新一屆大選。
馬來西亞本屆國會任期將于今年6月24日結束。總理有權在任期結束前隨時尋求解散國會。根據馬來西亞法律,大選投票須在國會解散後的60天內舉行。
納吉布6日上午在行政首都普特拉賈亞的總理府主持內閣會議後發表電視講話。他建議各州政府按程式解散州議會,使得州議會選舉與國會選舉同步舉行。
納吉布在講話中總結了近幾年來政府在實現經濟增長和創造工作崗位等方面取得的成績。他希望國民繼續支援執政聯盟國民陣線(國陣),表示若國陣能贏得新一屆大選,將會實施更有包容性和全面性的變革措施,將馬來西亞帶向新的成功。
馬來西亞國會是國家最高立法機構,由上議院和下議院組成。下議院議席共222個,每屆議員任期5年,由大選選舉産生。上議院設70個議席,由全國13個州議會各選舉産生2名議員,其余44名議員由最高元首根據總理推薦委任,任期3年,可連任兩屆。
通常在下議院取得多數席位的政黨可以組閣。2013年5月,納吉布領導執政聯盟贏得議會選舉,連任總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