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聚焦 高層動態 人事任免 地方聯播 人大政協 新華視點
熱點解讀 特別策劃 時政人物 權威發布 官員訪談 時政評論
 香港新聞 澳門新聞 臺灣要聞 海峽時評
大陸之聲 兩岸交流 臺海軍情 媒體摘報
 您的位置: 新華網 首頁 >> 新華網主頁 >> 新聞中心 >> 時政
陳良宇被依法罷免全國人大代表和上海市人大代表職務
2007年07月26日 20:36:02  來源:新華網
【字號  我要打印 我要糾錯 
收看新華手機報

    新華網上海7月26日電 上海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7月24日召開第37次會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決定罷免陳良宇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此前,上海市黃浦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已依法罷免陳良宇上海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中共中央決定給予陳良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中央紀委負責人就查處陳良宇嚴重違紀案件答記者問

    廣大幹群一致擁護和支持中央對陳良宇嚴重違紀問題的處理決定 

    上海幹部群眾表示:堅決擁護黨中央對陳良宇嚴重違紀問題的處理決定

  相關評論      
相關稿件
  用戶名 密碼 匿名
請您發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語並遵守相關規定
查看評論 留言須知
 
(責任編輯: 錢中兵 )
視頻熱播
圖片快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