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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決定給予陳良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007年07月26日 21:50:15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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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7月26日電 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陳良宇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陳良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根據中共中央決定,中央紀委自2006年9月起對陳良宇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檢查。經查,陳良宇在擔任上海市黃浦區區長、市委副秘書長、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市長、市委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期間,濫用職權,支持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違規貸給不法企業主和有關公司巨額社保基金,危害社保基金安全;為不法企業主收購國有公司股權提供幫助,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利用職權在項目審批、資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規劃、職務升遷等方面為他人謀利,本人或家人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以權謀私,幫助親屬在經營活動中獲取巨額非法利益;道德敗壞,利用職權玩弄女性,搞權色交易;包庇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身邊工作人員。陳良宇的行為嚴重違反了黨紀政紀,給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給黨的形象帶來嚴重損害,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陳良宇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給予陳良宇開除公職處分;對陳良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中共中央今日發出通報強調,反腐敗鬥爭關係人心向背,關係黨的生死存亡,關係國家的長治久安。中央對陳良宇嚴重違紀問題的查處,進一步表明了我們黨反對腐敗的堅強決心和鮮明態度。各級黨組織一定要深刻認識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以陳良宇嚴重違紀案件為反面教材,認真開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紀、以案說法,查找問題、堵塞漏洞,下大氣力推進反腐倡廉工作。必須進一步抓好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在領導幹部中大力倡導八個方面的良好風氣;必須進一步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著力形成有效制約權力運行的制度體係;必須進一步強化對領導幹部的監督,促使領導幹部真正做到廉潔從政;必須進一步加大對腐敗行為的懲治力度,努力把腐敗現象降到最低程度。在黨內,任何時候都要做到不論什麼人、不論其職務多高,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將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

    中央號召,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要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而不懈奮鬥。

    中央紀委負責人就查處陳良宇嚴重違紀案件答記者問

    陳良宇被依法罷免全國人大代表和上海市人大代表職務

    廣大幹群一致擁護和支持中央對陳良宇嚴重違紀問題的處理決定 

    上海幹部群眾表示:堅決擁護黨中央對陳良宇嚴重違紀問題的處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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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錢中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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