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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內 汽車零部件將實施強制認證[附:產品目錄] |  |  | | www.XINHUANET.com 2006年01月13日 09:19:26 來源:綜合 |
昨天記者從國家認監委獲悉,年內將對12種汽車零部件產品實施強制認證,到時沒有獲得認證的汽車零部件產品將不得在市場上銷售。
據了解,按照相關法律,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沒有獲得認證標志,一律不得進口、不得出廠銷售和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北京青年報》劉砥礪)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2005年第137號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和國家質檢總局《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的規定,現決定對機動車燈具產品等機動車零部件產品(詳細目錄見附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
自2006年12月1日起,凡列入本目錄內的機動車零部件產品,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加施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自2005年12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認證機構提出認證產品的認證委托。
特此公告。
二00五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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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機動車零部件產品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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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機動車燈具產品(前照燈、轉向燈;汽車前位燈/後位燈/制動燈/視廓燈、前霧燈、後霧燈、倒車燈、駐車燈、側標志燈和後牌照板照明裝置;摩托車牌照燈、位置燈);
2)機動車回復反射器;
3)汽車行駛記錄儀;
4)車身反光標識;
5)汽車制動軟管;
6)機動車後視鏡;
7)機動車喇叭;
8)汽車油箱;
9)門鎖及門鉸鏈;
10)內飾材料;
11)座椅;
12)頭枕 |
(來源: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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