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從昨天開始,北京市將開展為期半年的整頓黑車行動,16個市屬委辦局聯合成立專門的北京市打擊機動車非法營運工作協調小組,向黑車宣戰,力爭在半年內基本斷絕二環內、旅遊景點邊的黑車。 根據這次半年的行動目標,將力爭在二環內、四站一場、旅遊景點和奧運場所周圍基本斷絕黑車蹤跡,三環內黑車明顯減少,遠郊區縣的城鎮地區黑車現象明顯好轉。 半年的行動將分三個階段進行。在4月底前是宣傳期,將發布《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營運行為的通告》,鼓勵社會舉報黑車,並將對舉報人員給予獎勵。5月到9月是全面打擊階段。五六月份,主要整頓黑出租、黑小公共和黑一日遊旅遊車。七八月份,整頓黑出租、正三輪摩托車、人力客運三輪車。9月份,整頓重點是非法“一日遊”旅遊車、省際長途客運車和非法運營的殘摩。10月份是各項工作總結經驗、復查階段。 市屬16個委辦局組成北京市打擊機動車非法營運工作協調小組,協調小組將統一協調、指揮全市打擊機動車非法營運工作。協調小組設立在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由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于泓源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各區、縣政府及地區管委會也要成立相應協調小組。 此次打擊工作期間,市、區還要成立督導檢查組,對打擊工作不力、問題屢有反復的,要予以通報批評,對嚴重不負責任、未採取打擊和執法行動的,要根據首都綜合治理考評相關規定,倒查追究主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在這次的行動中,將在市城管執法局原有黑車治理臺賬的基礎上,建立全市統一的非法營運車輛臺賬係統,供各部門執法人員查詢,以便對查獲的從事非法營運人員和車輛進行比對,對多次查處仍繼續非法營運的,一律從重處罰。 ■整頓背景:黑車運營存嚴重安全隱患 昨天上午,在北京國際會議中心召開的整治機動車非法營運維護市場秩序工作動員部署大會上,吉林副市長指出本市黑車引發的六大問題。 一是黑車司機欺客宰客,甚至敲詐勒索,引發糾紛和治安案件; 二是駕駛殘疾人專用車、“摩的”、甚至報廢車上路非法運營,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三是一些黑車司機劃分地盤,爭搶客源,向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演變; 四是個別黑車司機借運送乘客之機,實施搶劫、強姦、盜竊犯罪; 五是一些黑車司機受利益驅動,不論早晚和路途遠近,幾乎無處不去,極易成為犯罪分子侵害的對象; 六是在交通樞紐、繁華街區、居民小區等周邊,大量“趴活等客”的黑車司機亂停亂放,影響了正常營運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影響城市形象和群眾安全。(《京華時報》記者周逸梅) 又訊:黑車落入“狂飆”將罰50萬 北京16委辦局組成“打黑”工作組,市民舉報黑車有獎
為了整治黑車,北京市即日起掀起為期一個月的“狂飆行動”,市民舉報黑車將受到獎勵,對于打擊不力的相關單位負責人將要追究其責任。昨天上午,北京對開展打擊機動車非法營運維護市場秩序進行了部署。 北京黑車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會議透露,當前,北京市黑車營運有很多問題:一是黑車司機欺客宰客、甚至敲詐勒索,引發糾紛和治安案件;二是駕駛殘疾人專用車、甚至報廢車上路非法運營,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三是一些黑車司機劃分地盤,爭搶客源,向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演變;四是個別黑車司機借運送乘客之機實施搶劫、強姦、盜竊犯罪;五是一些黑車司機受利益驅動,不論早晚和路途遠近,幾乎無處不去,極易成為犯罪分子侵害的對象;六是在交通樞紐、繁華街區、居民小區等周邊,大量“趴活等客”的黑車司機亂停亂放,影響了正常營運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影響城市形象和群眾安全。 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將成立由市屬16個委辦局組成的北京市打擊機動車非法營運工作協調小組,指揮全市打擊機動車非法營運工作。同時,各區、縣政府及地區管委會也要成立相應的協調小組。 黑車將被處以50萬元罰款 按照北京市發布的《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營運行為的通告》,凡是在“狂飆行動”期間查獲的黑車,全部按照上限50萬元的標準予以罰款。如果第二次被查,除被罰款外,車輛將一並沒收。 打擊不力將追究主管領導責任 據了解,此次打擊工作期間,市、區還要成立督導檢查組,對打擊工作不力,問題屢有反復的,要予以通報批評,對嚴重不負責任、未採取打擊和執法行動的,要根據首都綜合治理考評相關規定,倒查主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此次打擊工作還將動員社會力量,開展廣泛的社會宣傳,公布舉報電話,並對舉報人員予以獎勵。 吉林要求五一黃金周掀起全市性打擊高潮 在當天的會議上,副市長吉林指出,此次打擊機動車非法營運行動,首先要抓好組織領導,必須由政府牽頭組織城管、交通、公安多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其次要結合五一黃金周,迅速掀起全市性的打擊行動高潮。 截至昨日零時,全市共組織各種力量968人,其中城管、交通執法力量661人,公安交警307人;共查扣非法營運機動車輛98輛,摩的113輛,人力三輪車64輛,治安拘留非法運營人員5人。(《新京報》記者劉建宏)
權威通報 依法查處取締客、貨運輸車輛無照營運的通告 為了維護首都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切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法查處取締客、貨運輸車輛無照營運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的規定,現通告如下: 一、凡未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交通部門核發的營運許可證件,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出租汽車、公共汽車、長途汽車、旅遊汽車、摩托車(含殘疾人專用機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等客運和貨運活動,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為無照營運活動提供條件。 二、交通、城管、工商等部門在依法查處取締客、貨運輸車輛無照營運和對為無照營運活動提供條件的行為人查處時,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營運車輛進行檢查,責令無照營運和為無照營運提供條件的行為人停止違法行為;依法扣押、沒收用于無照營運活動的車輛等財物,沒收違法所得,並給予行政處罰。 三、對公安、交通、城管、工商等部門已經發現的有無照營運行為和為無照營運提供條件行為的人員,應當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主動到有關部門接受處理,對沒有發現的有無照營運行為和為無照營運提供條件行為的人員,主動終止違法行為的,可以不予追究。 四、禁止正三輪摩托車無照上路行駛,或者進入管制區域,或者無照駕駛;禁止人力客運三輪車未經登記無牌照上路行駛,或者進入管制區域;禁止殘疾人專用車未經登記無牌照上路行駛,或者非殘疾人違法駕駛殘疾人專用車上路行駛。違反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五、凡阻礙公安、交通、城管、工商等部門依法查處取締客、貨運輸車輛無照營運行為和為無照營運提供條件的,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公安、交通、城管、工商等部門舉報無照營運行為和為無照營運提供條件行為。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後應當立即調查核實並依法處理,有關部門為舉報人保密,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舉報電話: 北京市公安局:62074104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68351150 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96310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來源《北京晨報》)
|
||||||||||||||||||
| 【打印】 【糾錯】 【評論】 【主編信箱】 |
(責任編輯:
劉吉
)
|
| 相關稿件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