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車該交車船稅了!我們是地稅局的代徵機構,10月1日前繳納車船稅可以享受優惠稅率。”家住北京朝陽區某小區的車主王先生昨天(9月28日)剛一出門,就遇上了一位代繳車船稅的“熱心人”。王先生隨後撥打地稅局的咨詢電話得知,地稅部門並未委托任何中介或個人代徵車船稅,也未出臺車船稅減徵政策。
記者從豐臺、海淀、房山等多家地稅部門了解到,近期許多小區和企業的附近都出現了所謂的地稅局代徵車船稅的“委托代徵機構”或中介機構,還有不少納稅人接到“打折、優惠繳納車船稅”之類的短信息或電子郵件。北京地稅相關負責人提醒納稅人,個人機動車車船稅一定要到地稅機關設置的個人機動車車船稅徵收窗口或地稅機關依法委托的代徵單位按照規定的稅額標準申報繳納。任何違反規定繳納車船稅的行為造成的後果將由納稅人自行承擔。
據北京地稅相關負責人介紹,2007年的個人機動車車船稅暫不實施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稅款,車船稅徵收網點僅包括稅務機關設置的個人機動車車船稅徵收窗口和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郵政儲匯局的聯網營業網點,具體申報納稅期限為10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從今年1月1日以後新購買車船的納稅人,應到稅務機關設置的個人機動車車船稅徵收窗口申報繳納稅款。(記者 沈衍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