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1月21日電(記者林紅梅)經國務院同意,全國治超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在三年集中治理的基礎上,從2008年起,再用三年時間,著力構建公路治超工作的長效機制。
交通部部長李盛霖11月20日在此間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各地要把治超工作列入本地政府年度工作的重點,明確工作目標和任
務,落實人員機構,保障工作經費。公安、交通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密切配合,齊抓共管,不斷強化路面執法協作和聯合治超機制。
李盛霖指出,按照“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勸返、普通公路站點執法監管、農村公路限寬限高保護”的要求,各相關單位要嚴格執法,合理調整治超檢測站點布局,逐步完善治超監控網絡,進一步加大路面執法力度。對現場查處的違法超載駕駛員,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給予違法記分處理。對超限超載嚴重的違法車輛,要責令停止行駛並消除違法狀態。對現場查處的非法改裝車輛,可採取強制拆解等方法,責令車輛恢復原貌,同時移交工商部門依法處理。
李盛霖強調,對重要的貨物裝卸點、廠礦企業等源頭地點,要推行運政管理人員派駐制度,加強對貨物裝載源頭的監管;對不符合國家標準車型一律不予登記和發放牌照;繼續落實對符合國家標準的多軸重型貨車等車輛減免通行費,對國家確定的推薦車型適當減免養路費的優惠政策。同時,繼續推廣並規范計重收費管理模式;建立運輸企業及從業人員信譽檔案,健全違法運輸企業及從業人員黑名單制度。
李盛霖表示,當前一是要重點打擊非法“車托”護送車輛以及聚眾惡意堵塞交通、衝卡拒檢甚至暴力抗法等違法犯罪活動,堅決杜絕以收費代卸載以及亂收費、亂罰款和重復罰款等現象;二是重點整治總重超過橋梁承載能力的非法超限超載車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