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18日專電 馬來西亞政府正計劃出臺新交通法,對飆車族進行嚴懲,屢教不改者將被判處10年監禁。
法新社18日援引馬來西亞媒體的報道說,飆車族時常深夜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及其郊區的馬路上開著高速摩托車兜風,這不僅使其他駕車者受到驚嚇,還時常造成交通事故。
報道說,根據新交通法,首次非法高速駕駛摩托車者除吊銷駕照3年外,還面臨5000林吉特的罰款(約合1597美元)和最高5年的監禁。再次違法者除吊銷駕照5年外,將面臨至少10年監禁、鞭打3下和罰款1萬林吉特(約合3178美元的)的處罰。
馬來西亞交通部官員哈姆扎·塔伊布說,新交通法還規定,飆車者一旦受到指控,交警有權沒收摩托車並進行處置。新交通法對飆車組織者也作了相應的處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