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賈先生更換駕照時發現,他的一個違章記錄產生千余元滯納金,賈先生稱其去年在交通隊執法站自助終端已經接受處理,且當時顯示“處理完畢”。交警部門表示,自助機並不能用于繳罰款,車主需憑罰單到銀行交款。
車主 網上違章記錄亦消失
賈先生致電本報熱線67106666稱,去年9月,他因為違章停車而收到通知書被罰200元,到大興交通支隊處理時發現人很多,而新啟用的交通違法自助處理機不需排隊,他便在處理機上按照提示操作,插入了銀行卡,最後顯示“繳納罰款,處理完畢”。
賈先生說,當時他以為既然插入了銀行卡,罰款應當就已經交上了,後在網上查詢也顯示違章記錄已經沒有,于是便把這事放下,到近日駕照到期換證時,被告知罰款未繳納,產生了高達1314元的滯納金,他表示不解,認為當初的顯示對他構成了誤導。
交警 自助機只寫入違章信息
日前,大興區交警部門經核實表示,賈先生確于去年9月3日處理了違章記錄。
“不過,交警部門和銀行是數據庫不相連接的兩套係統”,一工作人員說,自助機僅打印違章處罰決定書,插入銀行卡只是為了在卡上寫入違章及罰金信息,網上違章記錄消除,但不能用于繳款,仍需去銀行。他表示,目前,自助機提示已經進行改善,更加明確。
大興交警部門法制科工作人員介紹,收到違章通知單並在網上查到有記錄時,並未啟動處理程序,在年檢之前處理都可,不會產生滯納金,而一旦持通知單到交警隊人工或自助開具罰單後,必須于15日內繳納罰金,否則產生滯納金。
■ 探訪:自助機已提示 到銀行繳罰款
昨日下午,朝陽區交通支隊辦公大廳內,交通違法自助處理機前的人絡繹不絕。
司機如接受處罰,則自助機會打印出交通違法處理決定書來,該決定書載明了違章情況和提示司機到銀行繳納罰款。 (記者吳昊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