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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作品版權仍迷霧重重
  新華網 ( 2003-08-28 14:07:46 ) 稿件來源: 中華讀書報
 

  一直找不到歸屬的張愛玲作品的版權問題,最近因為哈爾濱出版社的一紙聲明在出版界引起反響,有人對哈爾濱出版社自稱擁有了張愛玲作品版權一事提出了質疑。張愛玲作品的版權到底是被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臺灣)授權給了哈爾濱出版社,還是已提前進入公共領域,或是另有所屬呢?這個沉寂多年的問題再次引起了世人的關注。

  目前,國內已有50多種由各家出版社出版的張愛玲的文集。但這個局面在今年7月18日被打破了,哈爾濱出版社在業內的一份報紙上發表版權聲明,聲稱已擁有《張愛玲作品集》的中文簡體字版權。該聲明稱:《張愛玲作品集》之中文簡體字版權已由其合法版權繼承人正式授權哈爾濱出版社出版,哈爾濱出版社擁有該係列作品在中國內地的獨家合法出版權。任何機構和個人,未經許可,均不得使用相關出版物全部或部分文字及圖片,任何以圖書形式出版、發行,以及在網際網路以電子文本方式刊登張愛玲有關作品的行為,均構成對哈爾濱社的侵權。所有在中國內地以圖書形式非法出版、發行、零售相關作品者,必須立即停止其侵權行為。哈爾濱出版社保留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的權利,並給國內十幾家已出過或將要出張愛玲文集的出版機構打電話,責成他們停止出版。

  中國華僑出版社社長金宏達告訴記者,哈爾濱出版社社長陳春林打來電話,說他們已經擁有張愛玲的中文簡體字版權,並稱宋淇的夫人鄺文美是張愛玲著作權繼承人,是鄺文美委托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臺灣)代理張愛玲作品的版權事宜。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臺灣)將版權授予內地的一家文化公司,該公司現在又與哈爾濱出版社合作,哈爾濱出版社由此而獲得了版權。金宏達表示,張愛玲版權歸屬不明一直是大家心頭一個未解的懸案,現在歸屬明確是一件好事,但希望對方能拿出有法律確認的文件來,以便規范有關的出版行為。

  隨後,記者分別採訪了哈爾濱出版社和《張愛玲文集》的策劃人、一銘知己文化公司的楊文軒,他們都說已和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臺灣)主管版權的人士取得聯係,很快會拿出相關的法律文件來。記者還給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臺灣)主管版權的莊女士發去電子郵件,詢問鄺文美的情況和他們如何看待國內出版機構對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臺灣)擁有張愛玲作品版權的質疑,均無答復。

  一些關注張愛玲作品版權的出版界人士向記者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他們都心存疑惑。

  就法律層面的問題,記者採訪了一位研究版權法的人士,她在閱讀一些有關材料後指出,張愛玲身後的版權問題是一個版權管理方面的特殊現象,但有兩點可以質疑:一是鄺文美權利的合法性。因為當年張愛玲沒有財產權的自然繼承人,遺囑將財產遺贈當時在香港的友人宋淇夫婦,並指定林式同為遺囑執行人。從林式同的文章看,張愛玲1992年已經將遺囑寄給林式同,當時林式同認為太早,就將遺囑放在一邊,遺囑尚未經過律師公證。張愛玲去世後,手續沒有辦完,這按美國的遺產繼承法權利是否成立?二是張愛玲去世不久,宋淇就去世了。宋先生去世時,其所繼承的那一部分張愛玲著作權是否被分配也不清楚,鄺文美尚在人世,已80高齡,身體也很不好。林式同也于2001年去世,遺囑是否執行?

  華東師大教授、文學史料專家陳子善告訴記者,張愛玲的版權問題比較復雜,她自己也沒有把版權處理好。張愛玲曾有過兩次婚姻,並無子嗣。其直係親屬方面還有一個弟弟(未婚)也在她去世後一年亡故。而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臺灣)到底擁有張愛玲作品的單本的版權還是全集的版權,版權到期沒有,到目前為止,都無從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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