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光
鄭女士是深圳市地方稅務局幹部,同時是一名志願組織的負責人。她說:“為別人做事真的很開心,很幸福。做義工所得到的是金錢買不到的。”
一道腦力激蕩題:神父對信徒A說:利他主義者上天堂,利己主義者下地獄!A想要上天堂,所以,A經常不求回報地幫助他人。請問,A是利他主義者?或是利己主義者?我曾在中國青基會碰到一位年輕的母親,她抱著不滿周歲的孩子,用孩子的名字給希望工程捐款。她說:“這筆捐款不光是為了幫助農村的窮孩子,更是為了從小就培養自己孩子有愛心。”我們習慣講“無私奉獻的志願精神”,而上面幾個人在幫助別人時,還在追求自己想要的東西,並非完全無私。他們的動機是否有違志願精神?
我們先來琢磨幾條關于助人的口號:
“施比受更有福”,“喜樂奉獻”,這是教會勸善的口號。
“贈人玫瑰,手有余香”,這是志願組織對志願者的動員口號。
“我為人人,人人為我”,是五、六十年代最流行的公民行為口號。
“助人為樂”,是今天倡導社會公德的主流口號。
“以團結互助為榮”,是胡錦濤總書記提出的社會主義榮辱觀的內容。
“善有善報”,則是在中國流傳了千百年的道德信條。
所有這些倡導助人的口號,並沒有強調無私奉獻,恰恰是講“有私奉獻”。當然,這個“私”不是物質上的有償,而是奉獻之後內心的愉悅感、榮譽感和精神價值的實現。
馬斯洛的需求層級理論,講人有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實現五大需求,志願服務可以獲得後三項需求,這屬于“有私”范疇。
志願精神體現了志願者奉獻社會與滿足個人精神需求、利他與利己的統一。正如2005年11月第10屆國際義工協會亞太區會議通過的《義務工作香港宣言》在基本原則中指出的:“義務工作不僅能幫助別人,義工本身也因此受惠”。
美國電影《心的方向》,講一位退休老人精神失落想要自殺時,收到了他救助的一名孤兒的來信,使他看到了生命的價值,重拾了生活的信念。這部影片詮釋了“助人自助”
的深刻道理:做善事不僅是幫別人,也是幫自己,甚至能夠拯救自己的靈魂。算算得失帳,這個人失去的只是每月21美元捐款,得到的卻是找到了生命的方向。
說志願精神的原動力是“有私奉獻”,是因為我們所追求的任何道德理想,都不可能背離人性。“大部分中國人樂于行善的目的,是期望獲得回報”,這是美國公理會教士明恩溥(1845-1932)在其著名的《中國人的素質》中寫的。古往今來,無私奉獻的人有,但畢竟少。純粹無私那是聖人。如果我們都按照聖人的標準來倡導志願精神,豈不是對凡人、平常人關閉了志願者的大門?這對于志願精神的推廣普及是非常不利的。
美國志願服務的年貢獻價值超過2000億美元。在一個講求功利的市場經濟社會,志願服務何以如此發達?原因之一是他們從沒有把志願精神拔高到無私奉獻的高度。美國人非常清楚志願服務是利他也利己的好事、樂事;同時也是一種公民責任,不做是不對的。美國的高中畢業生如果拿不出志願服務達到規定時間的記錄,不會有一所大學錄取他。
附帶一筆: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有一位理事的女兒到美國求學,她不經意填寫了父親的志願者身份,竟被學校優先錄取。這也許是美國人對中國志願者表達敬意的一種方式吧。
回到中國的現實,我希望有無私奉獻的英雄作為我們時代的旗幟,更希望鼓勵、推動、褒獎每一個普通人都能夠做到的“有私奉獻”,動員更多的人參加到幫助他人、完善自我的志願者隊伍中來。我們期盼“以團結互助為榮”蔚然成風,期盼全體公民共同來描繪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美好圖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