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經勝 作者文集
全國各地閒置、拋荒土地現象的嚴重,引人關注。日前,浙江省嘉興市下轄海寧市15戶農民狀告當地政府不履行收回閒置土地的法定職責,在當地引起很大震動。近日,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據了解,類似的案件尚屬全國首例。(8月8日《中國青年報》報道)
海寧市15戶農民狀告當地政府不履行法定職責,對閒置了3年多的時間的土地不予收回,不論從哪個角度說,都是一種進步。只可惜的是,類似海寧市的15戶農民狀告政府對閒置土地的不作為行為,還是太少。相反,閒置土地的數量卻很驚人。據國土資源部提供的數據表明,截至到2005年6月,全國城鎮規劃區范圍內共有閒置土地107.93萬畝,空閒土地84.24萬畝,批而未供土地203.44萬畝,三類土地總量為395.61萬畝,相當于現有城鎮建設用地總量的7.8%。
對這近400萬畝閒置土地,該由政府收回而沒有收回的決不是少數。其中沒有收回的原因,和政府部門不作為有直接的關係,而且還由于種種利益關係,有的閒置土地沒有收回還是政府的一種默許和縱容。海寧市15戶農民首次通過法律,以狀告政府的方式和政府較真,既是農民法律意識的覺醒,更是監督政府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好辦法。由此不禁想到:何不讓失地農民成為閒置土地的“監督員”呢?
閒置土地和失地農民是相輔相成的,閒置土地越多,失地農民就越多。近10年,由于我國城鎮化速度加快,被徵地農民達到4000多萬。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預測,“十一五”期間,預計每年新增被徵地農民300萬。而且失地農民的生活保障已經成為嚴重問題。正因如此,失地農民才把土地看成是自己的“命根子”,才愈加關注自己的土地。讓他們成為閒置土地的“監督員”,其積極性比其他任何監督主體都要高,且閒置的土地都在失地農民的眼皮底下,他們監督起來也更直接、有效。
讓失地農民成為閒置土地的“監督員”,也是在考驗政府的勇氣和膽魄。如果一個地方政府是真心實意去整治閒置土地問題,肯定會歡迎失地農民這個“監督員”的;但是,還想在閒置土地上打點“小算盤”的地方政府,肯定會反對甚至害怕失地農民成為“監督員”的。如果都像海寧市的失地農民那樣去狀告政府,對有些地方政府來說,肯定會認為失地農民在和政府“過不去”,給政府找“麻煩”。
因此,讓失地農民成為閒置土地“監督員”,既能體現政府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心,又能增強農民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畢竟,農民法律和維權意識的提高,是基層政府依法、高效、為民執政的助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