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並不是一種普通的社會職業,“教書育人”的職業使命決定了其特殊的工作性質——如心靈上的獨特精細性、非功利性,精神上的潛在創造性、超脫性以及實現整個職業目的的艱苦性和長期性,而要更好地服務于這種職業性質,必然需要一個相對寬松、穩定的職業環境。在教師節來臨之際,一則有關教師的新聞成為媒體報道的熱點——教育部師范司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教育部正在討論是否定期對教師資格制度進行認證。這位負責人說,現在對老師的認證是只要一取得就終身擁有,從某種程度上,現行教師資格制度如同終身制。教育部正在進行的討論意味著實行了10年的教師資格制度可能要取消終身制。(《中國青年報》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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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中新社發 楊明靜 攝 |
根據上述負責人的介紹,取消“教師資格終身制”主要是基于這樣兩種考慮:保證足夠的“教師門檻標準”——提高教師的綜合素養;以此作為配套措施,“確保素質教育的實施”。
也許,從一般簡單的職業資格認證管理邏輯上看,這些取消教師資格終身制的理由似乎是言之成理的———定期更新而非一勞永逸的資格認證,更有利于不斷檢驗從業者的職業素質,並敦促其改進和提高這種素質,從而達到保證職業本身素質的目的。但是,站在教師職業本身的特性,以及當前的教育體制現實的角度,上述取消教師資格終身制的理由,筆者以為又是很難成立的,因此應慎言“取消”——
首先,眾所周知,教師並不是一種普通的社會職業,“教書育人”的職業使命決定了其特殊的工作性質——如心靈上的獨特精細性、非功利性,精神上的潛在創造性、超脫性以及實現整個職業目的的艱苦性和長期性,而要更好地服務于這種職業性質,必然需要一個相對寬松、穩定的職業環境。記得有學者曾這樣表示:“在現代社會,有一些職業是不能完全遵循利誘原則行事的,如教師、法官,因為支撐這些職業的,除了謀生價值外,還有一份其他職業往往不具備的‘神聖’品質”。顯然,這樣一種“神聖”職業品質,決定了它不可能完全按照一種簡單的“認證—從業”邏輯進行管理。事實上,很大程度上也正是基于這種考慮,在一些國家,教師、法官往往實行的都是終身制——以優厚的薪酬待遇、長期穩定的從業環境,來保證這些職業的內在獨立性和超脫性。
再者,教師素質誠然是教育素質的重要前提,但是,目前在我國,素質教育之所以長期難以推進,應試教育的陰影揮之不去,教師素質是主要原因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這正如教育部長周濟指出的,應試教育盛行的症結在于,“一些制約素質教育推進的體制性障礙尚未消除”,如二元分割社會結構下教育功能的異化,政學不分、權力幹預下的教育管理評價機制的扭曲等等。所以,在這些“體制性障礙”沒有根本改變之前,指望通過教師資格的改革來“確保素質教育的實施”,顯得舍本逐末。而事實上,上述“體制性障礙”的存在,不僅是阻礙素質教育推行的根本原因,同時也是導致教師素質下降的基本背景,君不見,時下多少教師不正是在對應試的疲于奔忙中,逐漸忘記乃至失去了最根本的育人責任和能力。(《中國青年報》4.28)
當然,長遠看,如果教育體制改革能順利推進,當素質教育真正成為教育主導時,通過適當改革教師資格制度,促進教師素質提高,應該是可行和必要的。不過,即便如此,有兩點仍然需要強調和注意:其一,教師資格制度的改革必須充分尊重教育的職業特性和規律,不宜簡單地把市場化的職業競爭規則生硬地移植到教師管理工作中來;其二,即使教師資格終身制度一定要取消,那麼取而代之的定期認證,應力避流于形式乃至成為一種“斂財”式認證,這方面的前車之鑒可謂多矣,如最近轟動一時的牙防組認證,其他如許多行政部門進行的各種名為年審實為收費的資格證書審查、認證,更是不勝枚舉。
(張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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