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飛 作者文集
江蘇無錫市勞動保障部門切實維護外來工權益,把“關口”前移,注重平時堵塞企業欠薪漏洞,不再等到年關刮“追薪風暴”,僅8月份就為120多名外來農民工討回欠薪近百萬元。(9月19日《新華日報》)
這是一條讓人高興和值得讚賞的消息。無錫市勞動保障部門的做法值得各地學習借鑒。只要各地勞動保障部門都能做到平時嚴格把關,切實堵塞企業欠薪漏洞,那就可望今年年底“風平浪靜”,不再全國上下大呼小叫地飚刮“討薪風暴”。“討薪風暴”起于2003年年底,已經連續刮了三個年關。百姓俚語說“事不過三”,凡事一般三次就得“了結”,否則,就會落下“無能”或“無信”的笑柄。僅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今年年關也不能再刮“討薪風暴”了。何況,在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溫家寶總理對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莊嚴承諾:“國務院決定,用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之後,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清欠“時間表”:從2004年算起。今年年底“大限”期滿,我們怎麼還有臉面再刮第四次“討薪風暴”?
要想年關不再刮“討薪風暴”,那就需要政府有關部門在平時狠下“功夫”。這個“功夫”就是,深入企業,過細檢查,發現“漏洞”,及時彌補;鼓勵舉報,順藤摸瓜,一經查實,限期整改。這些“平時”的“功夫”,是需要有關部門吃苦的。如果我們的公仆們有了“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誠心,自然就會以苦為樂,以苦為榮。更何況,企業惡意欠薪現象的存在和久拖不清,原本就與政府有關部門執法不力有著相當的“因果”關係。所以,曾經有專家提出,政府幫助農民工討薪,應該帶著“負罪感”。
治欠薪頑症離不開懲罰措施。如果企業惡意欠薪,僅僅是令整改、補發完事,而不加懲罰,從某種意義上說,無異于一種遷就和縱容,只會讓惡意老板偷著樂:他們還是討了便宜,撈了行息。對于欠薪企業,必須依法嚴懲,要“雙管齊罰”,一是罰款歸公,上繳國庫;二是償還欠薪滯納金,補償勞動者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要罰到企業誠惶誠恐,不敢再拖欠勞動者的薪酬,以達到以儆效尤的震懾目的。
今年最後一個季度在即,時不我待,希望各地政府有關部門積極行動起來,對追討欠薪工作,及早抓,狠狠抓,抓出成效,抓出誠信,免得年關“抱佛腳”,“挨累不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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