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平
為照顧下崗、低保人員,日前,海南省海口市政府正式對人力三輪車“解禁”,
規定只要從業人員交納一定數量的車輛押金等費用,就可以獲準在海口市劃定范圍內營運。然而,這項意在便民、利民的好事,並未得到一致好評。(10月19日《新聞晚報》)
據了解,海口市此次對人力三輪車解禁,允許一定數量的人力三輪車在相對封閉的非城市主幹道的區域內行駛,主要是想照顧困難群眾——人力三輪車從業人員是本市下崗、低保人員。按說這應該是一項實實在在的“民心工程”。但是,“民心工程”卻不得“民心”,甚至搞得下崗人員、低保人員怨聲四起。因為按照規定,每輛車須繳納2200元的車輛成本押金、500元的違章保證金,以及300元的月租金,從業人員統一著裝,每套服裝34元。
毫無疑問,3000元的準入條件對于城市困難群眾來說,絕對稱得上是“高價”。如此高的行業門檻,這到底是對下崗人員、低保人員的照顧,還是對本來就窮困的他們的一次利益搜刮?據海口市一些人力三輪車主反映,竭盡所能東拼西湊,卻還是交納不起幾千元的人力三輪車押金,許多人限于經濟條件,只有放棄拉人力三輪了。被一些官員堂而皇之稱作的“民心工程”竟然讓老百姓叫苦不迭,令人啞然!
“民心工程”之所以不“民心”,這絕非偶然。據報道,海口市有不少市民對管理人力三輪車的路路通公司的性質提出質疑。市民認為只有一家公司進行管理,將有可能造成人力三輪車市場的壟斷。另外,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新聞發言人說,每月300元的租金,是試點階段暫定的價格。筆者很不解的是,既然是針對下崗人員、低保人員推出的“民心工程”,為什麼不把這些費用減免呢?
筆者以為,“民心工程”可不能搞一個概念,而應實實在在地為“民”服務。否則,“民心工程”變成了“傷心工程”,不但會傷害群眾的感情,也會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目前一些地方實施的“民心工程”,之所以存在跑調、變味現象,是因為一些人一心追求所謂“政績”,不搞調查研究,不考慮當地發展水平,不考慮老百姓承受能力,好大喜功,盲目決策。像海口市對下崗人員、低保人員交納數千元的車輛押金等費用才能拉三輪,就是不顧群眾利益、借民心工程之名,謀取部門利益的表現。如此搞“民心工程”,還不如不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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