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菲 作者文集
《瞭望》新聞周刊10月17日刊出的題目為《社會矛盾新警號:“無直接利益衝突”苗頭出現》的記者調查引發了人們的廣泛思考。
連日來,諸多媒體從不同視角對無直接利益衝突現象進行熱評深議。筆者發現其中“憂論”居多,盡管其中無不包含時評作者憂國憂民的一片深情,折射出媒體對新問題的高度敏感,但給人們總的印象是,時下國內“無直接利益衝突”似乎比“直接利益衝突”更危險、更復雜、更可怕。
理性看待社會“無直接利益衝突”,並非對其漠視不理。事實上,“無直接利益衝突”反映的社會矛盾存在著新特點,它有積極的一面,這就是公眾維權意識和法律意識越來越濃,公眾敢于為自己維權無疑是一個進步。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在“郎顧之爭”中,作為旁觀者,公眾與郎鹹平、顧雛軍二人並沒有直接利益衝突。但是,在對社會問題的探討中,公眾卻表現出了極大的熱情,有挺郎的,也有為顧叫屈的。社會階層的分野在這一事件中一目了然。但從消極方面看,這也反映出一些基層政府在認識矛盾和處理矛盾的問題上信心不足、責任感不強、方法不對頭、措施不得力。不言而喻,提出“無直接利益衝突”新特點,是希望各級官員認清新形勢,適應新情況,工作方法和水平都要與時俱進。
許多事實證明,即使是“無直接利益衝突”,假若採取置之不理的輕視態度,在一定氣候條件下也會演變為“直接利益衝突”。“無直接利益衝突”現象的凸顯,一方面反映了部分地方政府機關的官僚主義,領導幹部高高在上、嚴重脫離群眾的現狀;另一方面也說明了暢通的民意訴求渠道的缺失。各級官員應該經常了解社會各階層的思想動態,讓人說話,聽人說話,改變漠視群眾利益的心態,加強自身執政能力建設。
一言以敝之,只有居安思危,警鐘常鳴,認真地解決“無直接利益衝突”,才能確保社會和諧,推進改革開放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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