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 擴 作者文集
近日,新聞出版總署和國家工商總局緊急發出通知,從11月1日起,所有報刊一律不得再發布包含性病、癌症、人工流產等12類內容的醫療廣告,並提出7項禁止性規定。(10月24日新京報)
有評論分析,這是繼今年8月1日國家廣電總局和工商總局對電視和廣播發出五類電視購物節目“禁播令”之後,中央有關部門再次將整治目標對準了另一個違法廣告重要載體——報刊。但這次的緊急禁令,除了向民眾表明這類廣告的嚴重危害和有關部門的重視程度、整治決心、打擊力度之外,能否最終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還是個問號,理由有三點。
其一,這次針對“性病”等的廣告禁令,只是涉及報紙,卻沒提到電視電臺等媒體,這很可能給“牛皮癬”以喘息之機,使其趁勢轉移到其它媒體之上。長期以來,由于醫療行業的暴利存在,特別是性病、癌症等龐大的市場空間,驅動了一些人不惜本錢,在各類媒體上鋪天蓋地大做廣告。這種廣告最初由街頭的電線桿開始——俗稱“牛皮癬”,然後又不斷發展到報刊、電視、電臺,一些醫療廣告甚至還盯上了互聯網和手機等新興媒體。即使報紙上禁止了,那麼其它媒體呢?
其二,要真正“斬盡殺絕”,並非易事。由于互聯網的交互性,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喜歡借助互聯網來尋醫問藥。而互聯網的發展又很有可能使網絡成為這類醫療廣告發布的重災區。報紙、電視上登醫療廣告比較容易監控,但網絡廣告由于比較分散和隱蔽,這就使得“斬盡殺絕”存在許多困難。禁令的頒布,很有可能使互聯網成為或已經成為這類違法醫藥廣告的藏身之地。
其三,
這些醫療廣告之所以能長期存在、泛濫成災,很大程度上與相應監管機制的缺失,部分官員、媒體的唯利是圖和社會責任心薄弱有關。如果只是頒發禁令,卻不注重對監管機制的完善健全,那麼其最終效果也只能是暫時性,“牛皮癬”仍有可能“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在筆者看來,要讓“牛皮癬”真正“斬草除根”,除了中央有關部門的整治力度和決心之外,其關鍵還在于從根本解決民眾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規范醫療行業,查處醫療腐敗,堅決鏟除違法醫療廣告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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