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志堅 作者文集
記者6日晚從山西焦家寨“11·5”礦難搶險指揮部獲悉:這次煤礦事故原因已初步查明,心存僥幸、麻痹大意是事故的禍根。對此,山西省政府要求各級政府、部門及各類煤礦企業,汲取事故教訓,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係,狠抓現場管理,嚴格禁止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採取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11月7日 新華網)
又是事故,又是教訓。進入十月份以來,“事故”與“教訓”竟成了網上高頻用詞,一邊是泣血的礦難頻頻出現,一邊是各級政府振聾發饋的“教訓”,而往往“教訓”尚未總結,又是新的“教訓”接踵而至。如此下去,用礦工生命“鑄”就的教訓還要汲取到何時?
顯然,年底成了事故高發期,成了礦工毛骨悚然的危險時段,成了公眾揪心的惡夢。去年第四季度僅一次死亡百人以上或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事故便有4起,而煤礦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數就約佔全年的三分之一。
今年進入十月份以來,礦難悲劇依然接連不斷發生,煤礦事故次數比去年同期上升4.2%,比上月上升26.1%,死亡人數比上月上升44.4%。其中重特大事故23起。而10月31日至11月2日,甘肅相繼發生三起重特大礦難,共計造成34人死亡,19人受傷。難道年底真的就成了礦工不可逾越的生死線?
每一起礦難的背後都有人禍的影子。其實,年底礦難何嘗不是如此?據安監總局有關人士分析說,進入年底,煤炭價格上揚,許多煤礦在利益驅逐下,片面追求高指標、高產量,超定員、超能力、超強度,開足馬力,突擊生產,這無形之中就給安全生產增加了很大壓力和危險係數。而許多煤礦本身安全防范措施就十分脆弱,這就更使得礦難的發生在所難免了。
但是,在筆者看來,價格好、利潤高,這僅僅只是一個重要方面,其最根本的問題還在于礦難“教訓”是否真正汲取到位、總結到位、落實到位。換言之,當地政府是否真正繃緊了安全生產這根弦,有沒有與礦主老板暗箱操作、“勾搭成姦”?監督部門的工作是否做到了位?倘若當地政府唯利是舉,監管部門麻木不仁,礦難也就只會永遠地停留在“汲取教訓”的套話之中了。
可見,要制止礦難,最根本的舉措就是要強化監管,將事故教訓的汲取和事故隱患的排除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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