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飛 作者文集
江蘇南京玄武區法院為了維護法律尊嚴,強制執行生效判決,打擊惡意逃避債務的被執行人,營造社會誠信,開展了“風暴執行”行動,從10月31日開始了“風暴執行”行動,現已初戰告捷,執結案件88件,到位標的額946.47萬元。(據11月6日《金陵晚報》)
首先,我們要為玄武區法院治“老賴”動真格的行動鼓掌叫好。這些年來,形形色色、五花八門的“老賴”層出不窮,“債務人是老爺,債權人是孫子”,致使社會風氣和社會誠信遭到嚴重破壞。更為嚴重的是,由于打官司解決不了“欠債還錢”的問題,種種“地下討債”應運而生,手段無所不用其極,帶有典型的黑社會性質,擾亂影響社會秩序,破壞社會安定的局面。要對這種惡劣現象和風氣撥亂反正,司法機關依法對“老賴”採取強制措施,值得歡呼。從某種程度上說,“老賴”的滋生和蔓延,是司法機關執法疲軟的必然結果。司空見慣的“贏了官司,討不回錢”的現象,使法律尊嚴喪失,威信受損。如果我們的各級法院都能對生效的判決,做到件件履行到位,讓“老賴”沒有“賴”的環境和條件,那麼“老賴”就會日漸減少,誠信的社會氛圍就會日漸濃厚。
不過,我們在為玄武區法院鐵腕治“老賴”叫好的同時,也產生了一些疑惑。報道告訴了我們兩點事實,一是法院公布的“傳喚被執行人”共33個,沒有一個是黨政機關或黨政官員,清一色的民企老板或普通公民;二是在法院拘傳和拘留的“老賴”中,也不見一個衙門中人,也是清一色的平頭百姓。是玄武區法院沒有碰上一個拒不執行判決的“官賴”?還是根本就不受理民告官的債務訴訟?這不得而知,但願玄武區沒有“官賴”。
不過,現時社會的嚴峻情況是,“官賴”司空見慣。對此,近年來,中央和地方媒體三天兩頭有披露,可以說不勝枚舉,有的地方政府辦項目拖欠工程款,對法院的生效判決不屑一顧,就是沒皮沒臉地賴著不兌現;有的黨政官員靠打“白條”大吃大喝,吃垮了酒樓,喝砸了飯店,敗訴了就是不還錢;有的領導幹部或直接貸款或擔保貸款,賴著不償,也不見法院強制執行;更為惡劣者,有的地方公然堂而皇之地規定,涉及黨委政府欠款的“民告官”訴訟,法院一律不得受理,這種“賴”已經淪為赤裸裸的“惡霸”了!
我以為,法院的“風暴執行”不能“見到老虎就燒香,見到兔子就開槍”,“鐵腕”只對平民百姓逞能,而對“官賴”疲軟曖昧,網開一面。這樣苛民縱官的做法,只會與公平正義背道而馳。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必須官民一視同仁。從“官為民表”的意義上講,各級黨委政府及其官員應該做遵守法律、誠實守信的榜樣。所以,治“老賴”,當首先治“官賴”,否則,民心不服氣,法律不公平,社會不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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