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仁壽
日前,來自中國民俗學會、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中國社會科學院等機構的民俗學專家聚首廣東番禺,擬發布一份《廣州宣言》,呼吁法定春節假期可考慮從年底安排起,使之與民間從年底過渡到年初除舊迎新的習俗保持大體一致(12月24日《
南方日報》)
其實,這何止是民俗學專家的呼吁,更是眾多百姓的心聲。日前,國務院辦公廳下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07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其中明確,春節:2月18日—24日(即農歷初一至初七)放假。今年的年三十還是沒假,這不能不讓人感到失望。
對于中國人來說,除夕往往有著比大年初一更重要的意蘊。大年初一只有一項傳統習俗吃餃子,除夕卻有多項——挂燈籠、貼春聯、吃年飯,守歲。除夕的溫馨、熱鬧、暢想、祈禱和祝願,更是彌足珍貴。
將除夕排除在春節假期之外,不僅與傳統的節日習慣不相符,而且致使當日的工作成為形式。筆者曾在機關工作多年,耳聞目睹許多機關實際上臘月二十七、二十八左右就基本上進入了放假狀態,“領導忙著拜年,職員忙著過年,工作等待來年”,“人雖在,心已遠”。
還有一個尷尬的問題是,國家規定節假日上班應該拿3倍工資,而大年三十值班堅守崗位者,按照現有的規定,卻不能享受節假日加班的工資待遇。因為關于“年三十上班者是否工資加倍”的問題,目前國內尚沒有任何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對此問題有所限定。
當然,更實質的問題在于,一個日趨文明現代的中國,並沒有最大化地滿足他的國民對一個最古老最盛大節日的渴望。一條律令,扼殺了春節最核心的部位,剝奪了這個人民節日應有的溫情。這個屬于每個家庭和個人自由抒懷的節日,再一次被以行政命令的名義攔腰閹割。
群眾利益無小事。百姓辛苦一年,就是盼著跟家人在除夕合家團圓,開開心心,共訴衷腸,吃個年飯,打個麻將,看個春節晚會。這看似事小,實則事大,與13億中國人密切相關。現在從上到下都講“以人為本”,真不知道,我們的春節假日設計,怎麼就不能體現點“人本”理念,來點“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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