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民 作者文集
全國人大代表、濟南軍區副政委陳章元將軍,不久前在兩會上建議:中國應盡快建立公祭人民英烈制度,設立國家烈士紀念日,並在這一天舉行公祭人民英烈活動。陳章元將軍並建議,每年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預備會之後,都應當組織所有人大代表到天安門廣場的人民英雄紀念碑前,舉行公祭儀式(3月7日新華網)。
陳章元將軍的建議,既有強烈的現實意義,又有深遠的歷史意義,我作為一個普通公民,堅決支持陳將軍的建議。
在我看來,陳將軍的建議,之所以非常有意義,是因為當今世界的基本秩序,仍然建立在這樣兩個簡單明確的事實之上:第一,當今世界,仍然是以民族國家為利益主體構成的,國家是全民族共同利益和其他利益最有力的也是最後的保障;第二,不同的民族國家之間,其利益在很多時候是相互衝突的,有些涉及到根本利益的衝突是不可能用和平手段來解決的。
在世界民族之林中,也許猶太人最明白民族國家對民族命運的意義。原本散居在歐洲和世界各地的猶太人是最沒有民族主義的,但納粹對猶太人的大屠殺,使他們意識到,一個民族,即便是文化上具有特徵且水平很高、經濟上享有特權,但如果在政治和軍事上沒有自衛能力,將會遭到什麼樣的命運。因此,建立民族國家,使整個民族凝聚起來,作為利益共同體在與其他民族國家的競爭中保衛自己的利益,就成了全體猶太人的基本共識。誠如舉家遷往以色列的猶太富商所說的那樣:“沒有自己的國家,有了財富也可能會在一夜之間失去;而有了自己的國家,沒有財富還可以創造財富。”
其實,我們中華民族也有同樣慘痛的歷史教訓,70年前發生的南京大屠殺就是這樣。日軍的屠城開始之後,受害者不分男女、老幼、貧富、軍民,他們被殺的惟一理由就因為他們是中國人。無疑,這是一個民族失去了自己國家保護的必然結果。
民族國家用非和平的手段保護本民族的利益,就會有人犧牲,我們把犧牲者稱為烈士(當然,不僅是戰爭中,在任何其他的時間舍生取義的人,也都是烈士),銘記他們的名字,用隆重的儀式來祭奠他們,不僅是為了表達活著的人的感恩心情,也是希望在未來的某一個不確定的時刻,如果國家和民族再次遭到侵犯,有人能夠像這些死難的烈士那樣,挺身而出,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來保衛本民族的共同利益。一個民族如果缺乏這樣的人,就會像羊群一樣,任人宰割而沒有任何反抗能力。
從這個意義上說,烈士和民族國家之間是有一個契約的:烈士為了保衛民族國家而獻出自己的生命,而民族國家則要永遠銘記他們的英名,承認他們的犧牲和貢獻!建立公祭人民英烈制度,設立國家烈士紀念日,就是國家履行自己的契約義務的一種形式。如果國家以任何政治、外交和其他現實利益的考量,而拒絕履行自己的義務,無疑會削弱民族的凝聚力,讓人感到心寒。
陳章元將軍在建議中說:“一個沒有信仰的軍人就不敢上戰場,一支沒有英雄主義信念的軍隊不可能打勝仗,一個不尊重歷史的民族無法擁有美好未來。”將軍的話可謂語重心長,值得我們仔細聆聽,認真思考。
相關報道:
軍代表建議設“國家烈士紀念日”
為了不能忘懷的紅色記憶
邱少雲烈士紀念館內建娛樂場所[組圖]
安徽籍18歲士兵舍生護戰機 被批準為革命烈士
四川各界人士悼念反恐烈士黃強[組圖]
新疆為反恐烈士黃強舉行追悼會[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