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 菲 作者文集
去年12月立案檢查的山東省委副書記、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夥同情婦收受他人財物達數百萬元,生活腐化。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犯罪。經中共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給予杜世成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杜世成被“雙開”,彰顯中央堅定不移的反腐決心,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
翻閱杜世成的簡歷,他2000年10月任青島市代市長,從2002年6月開始,擔任山東省委常委、青島市委書記,成為名副其實的“封疆大吏”。
作為“封疆大吏”,杜世成曾是青島說一不二的人物。由于地位特殊,地方監管部門對他往往無法監督到位,久而久之,杜世成滋長了一種自以為是、高枕無憂的錯覺,思想上的警鐘解除了,“手莫伸”的警告忘記了,貪腐之心也越來越膨脹。可杜世成卻忘記了,黨中央還有巡視制度等一係列制約地方領導的辦法。
中紀委副書記干以勝在2007年2月13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說,杜世成等大案要案,都是在巡視中發現了他們的問題線索。可以說,杜世成問題的暴露,進一步印證了巡視制度的強大生命力。巡視人員是代表中央執行監督地方官重任的。巡視人員往往通過公布駐地辦公電話,接受群眾來人來信投訴,了解老百姓對當地官員的意見。另外,巡視人員不是固定的,沒有這關係那關係,巡視工作的進行能夠超脫地方關係網的羈絆。一旦發現重大問題,他們會循線索進行初查,或報告相關機構進一步查實,這樣就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地方官員對巡視工作的幹擾,實現了對地方“一把手”的有效監督。
當然,如何強化對地方“一把手”的監督制約仍是需要進一步研究的課題。在新形勢下如何規范地方領導正確行使權力,是關係黨的方針政策能否得到真正貫徹落實的關鍵。“雙開”杜世成,再次說明中央有決心、有能力、有措施管好地方的“一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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