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丫山 作者文集
字跡潦草、涂涂抹抹、難以辨認的醫生處方,遭到衛生部明令禁止。從5月1日起,新的《處方管理辦法》正式實施。新《辦法》要求,醫生開具處方應使用藥品通用、習慣名稱,字跡清楚,不得涂改。不得使用“遵醫囑”、“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5月1日《半島都市報》)
其實,早就該這樣了。到醫院看過病的人不難發現,現在一些醫生開具的處方,不但字跡潦草、字體繁簡不分,還使用一些極不規范的特殊符號,讓患者看不明白。據新華社的報道,太原市曾從42所醫療機構中抽取了360份病歷、處方進行書寫規范評比,竟沒有一份優秀。大部分醫院的病歷、處方只在病程、護理、手術等某一方面記錄較好,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記錄不完善、字跡不工整等。太原市醫療係統病歷、處方書寫水平只是全國醫療係統病歷書寫狀況的一個縮影,它在全國其他地方的醫療係統同樣存在 。
患者花錢看病,有權利對自己的消費知道得清清楚楚,有權利對自己的病情、以及醫生如何診斷的做到心中有數,醫生憑什麼就不讓患者知道呢?何況,像處方這種對患者至關重要的東西,本就該將患者的情況、臨床診斷填寫清晰、完整,並與病歷記載相一致,這也是醫生和院方應該做到的。
其實,處方寫得是否清楚明白,它還體現出醫生的服務態度和醫風醫德,以及醫院的醫療質量和服務水平。而故意不讓患者明白,企圖從患者弄不明白的處方上謀取不當得利,那就算得上犯罪了。
衛生部此次專門針對字跡潦草、涂涂抹抹、難以辨認的處方採取強硬措施,是非常難得的及時之舉、順民心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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