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環保公益日”的首倡者,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在3月31日的一次“環保公益日”宣傳活動上,遭遇沙塵暴,而這一幕被在場的記者抓拍下來。連續發動三次“環保風暴”的潘岳宣傳環保遭遇沙塵暴,成為第二天的熱門新聞。近日,潘岳首度對此回應:“沙塵暴多次侵襲北京城的事實,不管哪一個部門、哪一級官員都沒有資格喊冤。”他還對拍下這組照片的記者表示感謝,並要推薦為年度環境新聞獎(見5月13日《北京青年報》)。
潘岳的回應令人欣慰。我突然開始“不懷好意”地琢磨起來:如果是重慶彭水詩案和山西稷山縣三名科級幹部因文獲罪事件中的那兩位書記被拍“醜”且公開見報,記者會不會遭遇下崗乃至因圖獲罪?——官員面對自己被亮醜後的作為,真是存在天壤之別!充分聆聽並及時地回應民意,是建設民主、法治及和諧社會的前提,同時還可減少官員決策、政府施政的失誤。正如北大憲法學教授張千帆提出的:“在法治國家,其中一層含義就是官員必須容忍公民未必總是準確的批評。當然,官員作為人也是有權利的、也是要‘面子’的,但是在人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面前,他們的那點‘面子’就顯得微不足道了,因而不得不忍痛割愛,也算是一點或許並非過分的為官的代價吧。”(吳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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