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海建 作者文集
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教育部、財政部、中央編辦、人事部《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辦法》明確,從2007年秋季起,在北京師范大學等六所部屬師大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免費師范生入學前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後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十年以上,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任教。(5月15日《新京報》)
“免費師范”又回來了,這無疑是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和諧的一項重要舉措。按照“權利義務相統一”的基本原理,對“免費師范生”作出一些剛性的制度約束,比如“承諾畢業後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十年以上,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任教”可以理解。
但與此同時也透露出一種無奈,首先,若六所部屬師大全面免費,對于那些想自費讀部屬師大後自由擇業的學生,是不是關閉了擇校教育的可能呢?要知道,部屬師大大抵屬于“國字號”教育資源,若不能正確處理“免費”與“自費”的關係,附帶條件的“免費”就可能成為剝奪部分學生“自費”選擇的調控;其次,免費的“部屬師大”與不免費的其他師范大學培養的大多是同樣耕耘在中國教育大地上的師范生,“部屬師大”的免費待遇,對于那些自費讀普通師范,畢業後一生選擇了教師職業的師范生而言,有沒有一種制度救濟彌補這種自費與免費之間的落差呢?
全國人大代表黃鎮東在兩會期間說,“現在不說部屬師范大學的學生,一般師范院校學生畢業後也有相當一部分沒有當教師!”一項關于中小學教師流失意向的調查顯示,當前有30.8%的西部貧困地區中小學教師想換職業,而師資流失的基本走向為:農村流向城市,西部流向東部,非重點向重點學校集中……這些語境折射出中國基礎教育的現實:待遇偏低、權益偏弱、地域失衡。換句話說,其實真正左右師范生擇業預期的,未必是“免費師范”或者“自費師范”,而是教師的職業待遇。如果基本面上的教師待遇不改觀,“免費師范”的吸引力就可能異化為對貧困生的“綁架力”:即基本能承擔師范教育成本的絕大多數學生反而可能被“十年協議、回‘鄉'任教”的條件而嚇退,而享受“免費師范”的學生則多是由于經濟所迫、情非得已——這是我們最不願看到的。教師這個職業,只有熱愛它,才能有塑造靈魂的熱忱。
利用“免費師范”制度表達對“教育優先”的理念可以理解,但如果教師職業發展願景能有美好的預期,能還原教師的職業地位,把“尊師重教”的口號真正落到實處,“十年協議、回‘鄉'任教”等冰冷的制度約束也許就可以省略了。
延伸閱讀:原來貧困縣也可以搞成富教育!
貧困縣搞成了富教育帶給我們什麼啟迪呢?
啟迪一:一個地方的教育成本完全可以降下來,關鍵是當地領導對待教育的態度和觀念。啟迪二:教育的公益性是地方發展最核心的工作目標。教育是國家之本,民生之本,社會發展之本。教育成本降低,意味著人民接受教育的門檻降低,意味著人的發展潛力增強,意味著社會整體的素質在提高。切實扭轉教育經費預算佔財政預算比例過低的狀況,應該是所有地方的工作目標,也應該是我們國家財政預算的工作目標。
貧困縣搞了富教育,而且落到了實處,這說明,很多地方沒有很好地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大教育投入的精神,非不能也,而是不為也。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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