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穿迷彩服的人就下意識地捂眼睛,這是北京男孩小弈現在的心理障礙。這種心理障礙產生于“擇差教育”學校——重慶大東方行走學校。該校專收難管教的孩子,讓他們“重歸正道”,“懲戒”是其特殊教育手段。北京小男生小弈不堪折磨服用外用藥高錳酸鉀後墜樓,揭開這所學校的暴力內幕:穿迷彩服的教官用皮帶、電線、
竹戒尺等打學生,用腳把學生踹到吐血,甚至打傷學生後在傷口上撒鹽。(《京華時報》6月6日)
以如此殘忍的手段對待我們的孩子,實在駭人聽聞,讓所有人心寒!還有更駭人聽聞的——據報道,一名有監獄管理背景的教官,還將一些折磨犯人的辦法帶到了學校。這些辦法包括:風火輪(用衛生紙將手指纏住然後用火點燃)、清涼煙(用衛生紙把牙膏包起來吃)、朝拜(身體不許有任何防護措施,向前撲倒)……這些情節,恐怕只能在一些反映監獄管理與犯罪的外國電影中見到,如今竟然成了咱們的學校懲戒學生的手段,實在讓人匪夷所思!
這種教育行為,用體罰教育來形容它,顯然太輕,稱其為暴力教育恐怕也不過分。它是對孩子們的人身侵犯,是違反有關國家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引人思考的是,它為什麼能夠以“把陽光教育還給孩子,讓歡樂與健康回歸心靈”(此乃重慶大東方行走學校自我標榜的辦學理念)的虛假面目存在?究竟有多少這樣的“擇差教育”正在摧殘孩子們的身心?
在筆者看來,“擇差教育”本身就存在對孩子不客觀的評價。孩子本質上不應該有優、差之評價,因為每一個人的優勢智力區域和劣勢智力區域是不一樣的,所謂“差生”,也只是在進行某一方面的評價時,這個孩子相對較弱。而人為地給孩子貼上“差生”的標簽,這對他們內心是有傷害的,會讓他們得到不良的心理暗示,產生自卑心理。何況是在用“暴力”教育那些所謂的“差生”呢?一位西方思想家說過,暴力教育的結果只能是暴徒或奴隸!
雖然新義務教育法嚴禁變相體罰學生,筆者還是認為,學校教育應該有必要而適度的體罰。當說服、教導等方法對孩子教育效果不大時,採取適當的懲戒管束有一定必要;學生做錯了事,就得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一定代價,孩子走上未來社會就會發現,其實現實社會對待成人也是如此。因為現在的很多學生特別是城市學生在家庭的庇護下,天不怕地不怕,有許多學生本來能管好,就因為缺乏有效的懲戒手段而學壞變壞,到長大後就根本管不住了。
當然處罰也要有個限度,以讓受罰的學生知錯並痛改前非為目的。據報道,在韓國等國家的學校,可以適當體罰學生,但體罰必須用國家規定的合適的工具,打後還必須抹上創傷藥,否則違法。這種適當的處罰,能讓學生知道什麼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不應該做的做了會有什麼後果,而且事後的治療也能讓學生感到沒有被人拋棄,不會產生逆反心理。然而,我們的教育卻從一個極端走到了另一個極端:普通學校不允許任何處罰,更不用說體罰了,甚至連老師都不能隨便批評學生,即使可以批評學生,用詞也得斟酌再三,否則麻煩可就大了。家庭、社會和學校對孩子都寵著嬌著放任放縱,還美其名曰“給孩子快樂的童年”,等到孩子不成器了,為時已晚。而這所“擇差教育”學校又把體罰發揮到極致,背離了最基本的教育理念,甚至失去了人性。這兩種極端方式,都有些矯枉過正,都值得我們反思。(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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