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浩平 作者文集
2001年至2006年,內蒙古自治區累計投資373億元,解決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問題。今年則投資100億元,實施改善農村牧區生產生
活條件、扶貧開發、城鄉醫療保障、就業等10項民生工程,這一投資額佔到全區財政總收入的1/7。(據7月19日《人民日報》)
財政收入指國家財政參與社會產品分配所取得的收入,是實現國家職能的財力保證。不論是國家財政還是地方財政,在用于發展生產和推動社會進步的同時,都會涉及到社會不同群體的利益再分配。內蒙古將財政收入的七分之一用于解決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問題,這對于一個經濟發展還相對不發達的地區,顯得尤為難能可貴。
這幾年,國家在財政收入分配上,相繼出臺了一係列惠民政策,關注困難群體的民生取向日顯突出。地方財政能否響應國家號召,在財政收入的使用和分配上也來個重心向下,是對各級政府貫徹落實執政為民理念的一個考驗。
人們常聽到地方財政是“吃飯財政”,即財政收入能保全地方公職人員的工資就不錯了。在這些總是喊窮的地方,要發展 “民生工程”,不是喊囊中羞澀,就是千方百計向上伸手。可奇怪的是往往就在這些地方,進出機關的車子一輛比一輛豪華,樓堂館所一幢比一幢氣派,用公款搞吃喝招待比誰都大方。試問,這些地方還敢把財政用于民生工程投入的情況向社會公布一下嗎?
隨著財政預算決算制度的不斷完善和公共財政建設的力度逐步加大,人們完全有理由相信,各級地方財政會給予民生越來越多的關注。關注民生,不在于挂在口上,而在于能否拿出真金白銀、拿出實際舉措。一個地方的財政為民生工程投入了多少,就是最有說服力的“試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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