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房價漲得已經到了讓人無法容忍的地步。”近日,有市民在博客中這樣寫到。最近一段時間,隨著北京房價的暴漲,市民在網上“宣泄”的內容越來越多,類似的帖子隨處可見。房價暴漲已經引起部分市民不滿。而與此同時,有開發商則稱,現在開發利潤高到已不好意思對外講了。(《中國經濟時報》8月
8日)
“房價的不正常上漲,說簡單一點就是‘讓窮人更窮,富人更富’。”房價“三年翻兩番”的神話,讓九成市民望樓興嘆,對房價上漲過快普遍感到意外,更有甚者稱“絕望”。“房價讓人昏呀,小橋流水人家,房貸壓垮瘦馬,高價不下,沒房人在天涯。”這是網上最近流行的Q版詩詞,多少反映了樓市上漲對買房一族造成的心理壓力。來自權威部門的統計數據顯示,上半年北京房地產市場供需結構矛盾依然突出,房屋銷售價格指數仍在高位運行。今年6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7.1%,北京以上漲9.5%位居漲幅榜第三位。不難看出,流行在各地的“樓市井噴”,其快速飆升,實在是令人咂舌。可以斷言的是,目前,很多城市的房價已經處于歷史最高位,在開發商的高利潤背後,也對經濟發展和市場秩序也帶來了巨大危害,且潛伏著巨大的泡沫經濟後患。
房產暴漲舉國震驚,有學者稱,住房問題已經不單純是一個經濟問題、社會問題,更是一個政治問題。在抑制房價增長上,政府大有可為。如何才能夠讓房地產市場回歸到理性,作為社會監護人的政府不能坐視不理,“平抑房價關鍵要看政府”。有專家指出,房價飆升的背後,是地方政府職責的缺位。穩定住房價格,從短期看是抑制房價漲幅過高,滿足群眾住房消費需求的重要舉措,從長遠看是促進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改善群眾住房條件的根本要求。之所以產生這樣的論斷,是在慘痛的教訓之後,在供求關係失衡之後,在市場規則不能有效調節房價的情況下得出的。市場調控並不必然排斥宏觀調控,面對中國轉型時期的不規范市場,行政手段是解決市場問題不可或缺的手段。市場經濟自身有其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單純的市場調節並不能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由內在功能性缺陷導致的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的某些領域運作不靈,已為我們所熟悉。倘若經濟發展的局部性問題得不到應有的解決,就會演變為全局性問題。國家對經濟進行調控,是貫徹到整個國家經濟總體運行過程中的一項基本的政府職能,不是一個短期行為,也不是特殊時期一個特殊的詞語,所有的時候都在宏觀調控,各個行業領域都無法回避宏觀調控的問題。
在目前中國房地產市場上,國家進行宏觀調控無疑是正確的。可是,就是這個必要的宏觀調控,國人並不是很買賬,圍繞宏觀調控的論爭此起彼伏。事實上,宏觀調控本身並沒有不當之處,問題的關鍵是,在選擇調控的方法和措施上應該更科學一些,不能搞“一刀切”。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國家要注重加強宏觀調控的質量和水平,注重加強對過去成功經驗及深刻教訓的總結。政府不是沒有犯過錯誤。當然從總體上看,目前宏觀調控的措施和成效還是明顯的,多數人對宏觀調控基本上還是持積極的、樂觀的態度,只不過存在著爭論,對于宏觀調控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手段,有不同的觀點。一派觀點主張利用市場經濟的手段,一派觀點主張還是要用行政手段加強審批,還有一派觀點就是兩種手段兼顧。有一點非常有必要加以強調,宏觀調控中間存在一個政府部門利益的問題,“國家利益部門化”和“部門利益國家化”是一個必須直面並應對的難題。這也許是有人對宏觀調控持否定態度原因所在。
控制房價過快上漲首先要規范政府行為,對于那些不規范的行政行為,應採取切實措施堅決糾正。這就涉及到一連串的問題,有沒有宏觀調控失誤問責制?有沒有制定政策失誤問責制?宏觀調控的問責如何落實?不可回避的具體問題還有,什麼樣的房價才具競爭力?房價上漲誰之過?在房地產行業,土地價格決定房價價格。房價上漲,土地管理如何應對?在宏觀調控問題上,我覺得應該像總理講的那樣,政府部門一定要加強法律意識,不是採取簡單的行政手段調節,以科學的宏觀調控促進經濟社會發展。(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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