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8月8日開庭審理“齊二藥”假藥案刑事部分。5名被告在法庭上實話實說———分管藥品質量的副總說“公司有慣例,檢驗不合格的也按合格的出報告”;負責驗藥的化驗室主任自稱“從未學過化學”;分管採購的副總說他們擁有的“國家權威GMP認證是花錢買的”……這些令法庭數度嘩然的證言,無不令人心驚肉跳。(8月10日《北京青年報》
“齊二藥”假藥案釀成了63名受害者13人死亡的悲劇,悲劇的制造者首先是齊二藥的大小涉案人,是他們利欲熏心,膽大包天,視患者健康如兒戲。其次,相關藥監部門假認證、亂認證、玩忽職守,某些助紂為虐的涉案官員其實就是幫兇。
痛定思痛,當前必須整飭藥監部門亂象,讓藥監部門回歸其本質使命,無論是“齊二藥”假藥案還是“欣弗”事件,都暴露出藥監體制的巨大漏洞。比如,對行政許可項目的監督管理有缺陷,審批權力配置不科學、制約不合理、運行不公開、監督不到位。“運行不公開、監督不到位”正是藥監部門權力尋租的貓膩所在,如何祛除之?不妨借鑒別國的一些經驗。比如,為保護與食品有關的公眾健康和消費者利益,2000年4月,英國成立了一個獨立的食品安全監督機構———食品標準局(FSA),該局遵循三個指導性原則:消費者至上;開放性和參與性;獨立性。可以期待的是,開放性和參與性是遏制公權私用的有效武器。
此外,必須持續嚴苛地打擊藥價虛高,整飭藥品流通的中間環節。藥價虛高,民怨沸騰,單純的行政性降價,不能從根本解決藥價虛高的問題,因為其症結在于,醫藥行業現行體制與醫藥消費屬性的矛盾。更可怕的是,在利益分肥的本能驅動下,醫院和醫藥公司乃至一些醫保機構,紛紛嗜利自肥,把藥品當作斂財的工具。因此,面對藥品在流通中“層層批發,層層加價”的現象,面對各種利益主體嗜利本能,必須嚴肅法紀,重拳打擊。
類似的悲劇再也不能繼續下去了,這樣的代價我們再也承受不起了。唯有下大力氣進行醫藥流通體制改革,並從整體上推進醫療體制改革,“齊二藥”假藥案那樣的荒唐而慘烈的故事才可望不再上演。(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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