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蕪湖碧朗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偽造證書冒充“國外先進環保設備”,近年來在政府招標採購中多次獲得大額訂單,然後組織作坊式小廠生產偽劣產品獲取暴利。記者調查發現,此種模式被一些不法商人當作“高利潤產業”而效倣(11月11日《錢江晚報》)。假冒偽劣產品竟然通過政府採購渠道進入市場,不僅浪費了寶貴的財政資金,更有損政府採購的公正、權威性,有損于政府的公信力。
從報道的情況看,碧朗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是蕪湖市環衛設備中標金額最大的商家之一,僅2006年就中標520多萬元,2005年也中標數百萬元——如果只是一次失察,我們或許還能原諒政府招標採購的組織者,偶爾的失誤或許在所難免。但是,面對接二連三的失察,人們不禁要刨根問底:這家多次造假的公司,為何能多次“闖關斬將”、屢屢獲得大額訂單”?政府採購究竟為何頻頻採購到了假貨?
據蕪湖市政府採購代理處的投標文件,蕪湖碧朗公司提供的垃圾壓縮設備為“法國碧朗原裝進口”“全部配件為原廠制作”。可經查,法國根本就不存在碧朗公司,投標文件中注明的工廠地址是一家小服裝店。調查人員向法國駐廣州總領事館經濟處電話查詢,得到的答復也是法國沒有這家公司。
可見,要發現該公司在招標採購中玩的這些貓膩,也不是很難以登天的事。正規進口設備必須要有海關進口記錄,如進口設備報關單、完稅證明、商品檢驗檢疫證明等,而這些材料的真偽,通過海關一查詢就會讓假貨無處遁形。此外,一些外國駐華機構也會提供免費的信用查詢服務。那麼,在長達幾年的招標採購中,相關的機構,為何沒能火眼金睛地察覺呢?而致使不法商人大賺違法錢?
報道指出,記者從安徽省政府採購管理部門了解到,我國招標採購相關法律法規中,並未要求供貨商必須提供海關進口記錄,也未硬性要求招標代理機構、購買使用單位查詢真偽,這給一些不法商人以可乘之機。相關政策法規需要盡快完善。
于是,我更糊涂了:如果連這些最起碼的核實、審查工作都沒進行或者是不能進行,誰能放心每一次的政府招標採購,我們寶貴的財政資金,會不會成為一些人漁利的目標?如今的政府招標採購問題頻出,究竟是制度的缺陷所致,抑或更多是不為人知的其它因素?
在蕪湖市委、市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下,如今這家公司三名責任人已被刑事拘留,可並未見政府招標採購的組織者有人為此擔責。巨額財政資金頻遭“黑手”,難道就沒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此輕描淡寫的處理,我們能保證今後的政府招標採購中不再重蹈覆轍?(吳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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