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表示,今年高考將推廣平行志願的投檔錄取方式。即在每個錄取批次的學校中,考生可填報若幹個平行的學校,然後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投檔錄取,改變過去志願優先的錄取原則。(2月15日央視)
一直以來,考生都只能填報一個第一志願,如果第一志願落選,被第二志願錄取的可能性也不會
大,因為第二志願高校要優先錄取將其填報為第一志願的考生。如果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方式,由于考生平行填報若幹所學校,不存在所謂第一、第二志願的區別,考生被其所填報的學校錄取的可能性就可以得到提高,這樣一來多數考生就能如願進入自己填報的學校學習。
在原先的階梯式志願填報方式下,由于高校優先錄取將其填報為第一志願的考生,也易造成在第一志願落選的考生即使比將該學校填報為第一志願的考生分數高,也比其錄取機會小的現象,而這于高校能招錄到更多優質生源來說也有所不利。從這個意義上說,高校其實也是階梯式志願填報方式某種程度上的“受害者”。
尤為重要的是,在原有志願填報方式下,高招錄取的球主要是在高校的腳下,高校掌控著高招錄取上的絕對主導權,這就導致原本應有的雙向選擇一定程度上異化為高校對于考生的單向選擇。這種錄取制度中機會與權利的不對等對考生而言是不利的,也有失公平。
如果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方式,高校就不會因為分數更高考生未將其填報為第一志願而拒絕錄取,這樣高校也就能招錄到更多優質生源;對考生來說,平行志願填報方式讓他們錄取的概率得以提高。因而這是高校與考生之間的雙贏。
而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方式的實質性意義在于,由于這種志願填報方式是對考生利益某種意義上的傾斜,又是對原有招錄方式下權益失衡的必要糾偏,因而這種志願填報方式有利于實現高招錄取雙方即高校與考生之間權益上的“平行”。
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方式讓人感悟到,只要在具體的制度設計上進行必要的改革,教育公平的促進與實現就並非遙不可及。基于這樣的考量,我們期待類似的改革舉措能更多更及時地出臺,能在更多領域得到更大程度的推行。(魏文彪) 原題:平行志願讓權益“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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