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國家發改委一位處長透露,各地已經將水價列入漲價目錄,會在今年擇機推出水價漲價的措施。另外,今年電價等其他資源類價格也排進漲價產品隊伍(4月2日《21世紀經濟報道》)。
當前,一些與百姓生活密切的必需品經營企業都在向國家發改委提出漲價申請。由于存在經營壓力,應該說這些企業申請漲價的
理由也有合理成分。然而,作為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水電價格,是否要在當前物價上漲壓力大、通貨膨脹壓力大的情況下也漲價呢?
水電與一般生活品還不一樣。它既是一般生活品,又具有公共產品的性質,價格有任何波動,直接受影響的是所有百姓。而且,水電價格在CPI中佔據相當權重,對CPI走勢影響較大。一旦水電價格全面上漲,CPI必然衝高,且水電價格上漲將有極強的示范效應。
因此,“會在今年擇機推出水電價漲價的措施”很不合事宜,無異于給通貨膨脹火上澆油。水電產品價格受國際價格影響較小,國家完全有能力控制住。特別是對于民用水電價格,短期內不應該有漲價措施出臺。水電價格如需上漲,可以只漲工商業經營性用電、用水;條件成熟地區民用水電可實行“階梯水電價”。這樣才能保障百姓日常電水價負擔不會增加。(付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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